一、关于市民殷先生反映枣庄高铁站东百福花园饭店油烟污染的问题
市生态环境局薛城分局按照《薛城区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试行)》要求,将此问题移交至薛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处理。经现场查实,东百福花园附近有三家饭店,其中两家已安装油烟净化设备,另外一家名为“西集羊汤馆”的饭店未安装,区执法局当场下达整改告知书,要求当事人尽快联系安装。目前设施已安装完毕。
薛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已与信访人联系,信访人表示对处理结果满意。
二、关于市民孙先生反映薛城区金贵花园京台高速扩建后无隔音屏障的问题
市生态环境局薛城分局按照《薛城区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试行)》要求,将此问题移交至薛城区交通局处理。经现场查实,薛城区金贵花园距京台高速改扩建永兴路口600米,该路段设计为声屏障+隔声窗形式,施工时段为第三阶段枣庄1号桥左幅完工后实施,目前该段仅完成第一阶段转序通车,右幅仍处于拆除新建阶段,左幅保通桥预计年底拆除,暂不具备声屏障施工条件。
薛城区交通局已向信访人反馈处理情况,信访人表示满意。
三、关于市民刘先生反映薛城区邹坞镇化工园区海化集团异味污染的问题
市生态环境局薛城分局与信访人刘先生电话确认,信访反映的邹坞镇化工园区海化集团实为薛城化工产业园,内有山东潍焦集团薛城能源有限公司等多家焦化、化工企业。6月9日,薛城分局执法人员对山东潍焦集团薛城能源有限公司进行检查,发现该公司生产车间部分设施封闭不严,周边有轻微气味,执法人员立即要求整改。6月10日执法人员再次核查时,设施已封闭,周边无异味。
市生态环境局薛城分局已与信访人联系反馈处理结果,信访人表示满意。
四、关于市民刘先生反映薛城区邹坞镇官庄村石灰窑污染的问题
市生态环境局薛城分局与信访人刘先生电话确认,信访反映的邹坞镇官庄村石灰窑实为枣庄市博胜活性钙有限公司。6月9日,薛城分局执法人员对枣庄市博胜活性钙有限公司进行检查,发现该公司由于地势原因,雨季汛期会造成厂区南部农户田头出现水漫现象,执法人员因地制宜提出“对南向水沟部分填堵,向西延伸开挖60米明渠”的整改要求,确保彻底杜绝地面水隐患。目前已完成整改。
市生态环境局薛城分局已与信访人联系反馈处理结果,信访人表示满意。
五、关于市民张先生反映滕州市佳美广场附近河道橡胶坝夜间施工扰民的问题
市生态环境局滕州分局依据职责分工,将此问题移交至滕州市城乡水务局处理。经现场查实,信访反映的佳美广场附近河道橡胶坝为滕南橡胶坝除险加固工程,该工程是山东省重点水利工程,上级要求6月20日前完工,时间紧、任务重,在做好相关提醒的情况下需要夜间进行施工。针对信访人反映噪声扰民的情况,滕州市城乡水务局要求监理单位书面告知工程施工方,尽量调整施工时段,避开夜间施工,并加强工地夜间巡逻,确保整改到位。
滕州市城乡水务局已与信访人联系,信访人表示近期夜间噪声减少,对处理结果满意。
六、关于市民反映滕州市荆河街道府前小区私搭乱建、饭店油烟煤烟污染的问题
市生态环境局滕州分局依据职责分工,将此问题移交至滕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处理。经了解,荆河街道府前小区建于90年代,小区内大部分商店为内部储藏室改造而成,私搭乱建、油烟污染问题突出,目前已纳入老旧小区改造范围。经与信访人联系核实,信访反映的乱搭乱建、油烟污染的位置为府前小区15号楼与16号楼之间的早餐店,滕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已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其安装油烟净化装置,规范经营。目前设施已安装完毕。
滕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已与信访人联系反馈处理结果,信访人表示满意。
七、关于市民孙女士反映滕州市府前北区旧小区改造噪音、油烟污染的问题
市生态环境局滕州分局与信访人孙女士联系核实,该信访反映的问题与“滕州市荆河街道府前小区私搭乱建、饭店油烟煤烟污染”为同一问题,处理结果同上。
八、关于市民反映市中区名仕绿茵园门前饭店油烟污染的问题
市生态环境局市中分局根据《市中区2019-2020年秋冬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职责分工,将此问题移交至市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处理。经核实,名仕绿茵园门前共三家饭店,均未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已责令其整改。目前三家饭店已安装油烟净化器,并正常使用。
市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向信访人反馈处理结果,信访人认为执法人员工作态度积极认真,但油烟污染治理整改不明显,建议持续加大这方面的工作力度。
九、关于市民韩先生反映台儿庄区张山子镇侯孟、江苏地区化工厂污染地下水的问题
市生态环境局台儿庄分局与信访人联系核实,信访反映的张山子镇侯孟化工厂实为枣庄华博化工有限公司。经现场检查,该公司因市场行情原因,已停产一年多,台儿庄分局立即委托山东宜维检测有限公司对厂区水井、下游村庄地下水进行取样检测。同时,查实信访反映的江苏地区化工厂为江苏徐州市潍纤化工有限公司,位于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区境内,台儿庄分局已函告徐州市生态环境局铜山分局,尽快协调组织调查。
市生态环境局台儿庄分局已将水样检测结果及问题处理情况向信访人反映,信访人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