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民政局局长张峰解读
《关于开展2020年全市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
专项行动的通知》
一、政策背景
2020年是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的收官之年,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提高养老院服务质量的重要指示精神,对照建立完善提高养老院服务质量长效机制的工作目标,及时补齐短板、堵上漏洞、强化弱项,如期完成专项行动各项任务。
二、决策依据
山东省民政厅等五部门《关于开展2020年全省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的通知》(鲁民〔2020〕19号)
三、出台目的
以养老机构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为目标,加强行业监管,推动强基达标,全面提质增效,加快建立养老机构高质量发展长效机制。塑造养老院“安全、诚信、优质”的服务品质,打造人民群众住得起、住得好的养老院,让养老院中的每一位老年人都能生活得安心、静心、舒心,都能健康长寿、安享幸福晚年。
四、重要举措
(一)在疫情防控常态化下有序恢复服务。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及时调整完善防控策略,在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有序恢复养老服务秩序。
(二)推动养老机构强基达标。对照《全国养老院服务质量大检查指南》《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强制性标准)等,采取部门联合检查、第三方评估等方式,对所有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安全隐患等情况进行全面排查,确保年底前70%以上养老机构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
(三)开展养老机构等级评定。依据《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国家标准,采取委托专业评估机构等方式,统一对养老机构开展等级评定,并将评定结果向社会公开。
(四)实施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实施敬老院改造提升三年计划,分年度、分阶段、分步骤推进。今年年底前完成9处特困人员供养设施(敬老院)升级改造任务,进一步提升对失能、半失能老人的照护服务能力。
(五)实施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达标提升工程。认真落实民政部等四部门《民办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达标提升工程实施方案》(民发〔2019〕126号),结合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配合消防部门推动解决养老机构消防安全隐患。
(六)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建立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标准规范为支撑、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跨部门、跨区域执法联动和协作机制,实现违法线索互联、监管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
(七)开展养老服务人才培训提升行动。全市开展150名中级养老护理员和4000名老人及失能老人家庭护理知识培训工作,提升养老服务从业人员能力素质和水平。做好“齐鲁和谐使者”选拔推荐工作。
(八)提升养老服务标准化水平。按照养老服务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确保70%的养老机构符合《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
(九)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深入贯彻落实《山东省养老服务条例》,推动养老机构规范运营,严惩养老机构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