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市城市管理局印发了《枣庄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枣城管〔2021〕18号,以下简称《工作方案》),为了便于社会公众知晓、理解政策相关内容,推动政策落地见效,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政策背景
为迎建国72周年和建市60周年双节庆典,美化环境、营造良好节日气氛,结合“五城同创”活动,以及国家卫生城市复审有关要求,制定本工作方案。
二、决策依据
本《标准》依据如下法律法规制定:
《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卫生县标准》
《山东省城市公园服务管理规范》
《枣庄市城市绿化条例》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
《城市道路和公共场所清扫保洁管理办法》
《关于开展城市深度保洁示范路创建活动的通知》(鲁建城字〔2015〕49号)
《山东省城市道路深度保洁操作指南》
《山东省城市精细化管理标准(第一篇:环境卫生管理)》
三、起草过程
《工作方案》共分为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工作要求三大部分,由市城市管理局市政亮化科和市市政园林服务中心起草,经过多次论证、讨论、修改定稿。
四、目标任务
为推动我市城市高质量发展,提升城市品质,结合“五城同创”活动,以及国家卫生城市复审有关要求,通过近50天时间集中开展全市环境综合整治活动,让城市更美丽、更宜居。
五、涉及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本市建城区范围。
六、执行标准
本《标准》主要执行下列标准规范:
《园林绿化养护标准》(CJJT 287-2018)
《城市绿地养护服务规范》(DB37/T 1174-2009)
《园林绿化养护技术等级标准》(DG/TJ07-702)
《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规范》(GB50337-2016)
《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CJJ27-2012)
《城市道路清扫保洁质量与评价标准》(CJJ/T126-2008)
《山东省城市道路清扫保洁服务规范》(DB37/T937-2007)
《城市公共厕所卫生标准》(GB/T17217-1998)
《生活垃圾收集运输技术规程》(CJJ205-2013)
《山东省城市生活垃圾收集、清运服务规范》(DB37/T945-2007)
七、关键词解释
本《标准》所称夜经济是指从当日18时至次日凌晨2时所发生的服务业类经济活动;“十乱”是指乱搭乱建、乱停乱放、乱摆乱占、乱扯乱挂、乱贴乱画等不文明现象;路域环境是指市域范围内国省干线、县道、乡道的两侧200米范围内的市政设施、城市容貌、环境卫生等方面。
八、解读部门、咨询方式
政策解读机关:枣庄市城市管理局
政策咨询电话:0632-30791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