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2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农村局、军分区政治工作处等9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退役军人村(社区)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便于广大退役军人知晓、理解政策相关内容,现就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问:出台《意见》的基本考虑是什么?
罗军:村(社区)处于党的组织最末梢、国家治理最基层、联系群众最前沿,是党和政府连接基层、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退役军人普遍政治坚定、视野开阔、敢于担当,许多同志在村(社区)工作岗位上,在基层治理、乡村振兴等领域中发挥着突出作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鼓励引导支持退役军人在助力乡村振兴、促进共同富裕,推动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实现个人价值和社会价值的双收获,我们局党组考虑有必要围绕退役军人村(社区)干部队伍建设,通过出台《意见》,激发退役军人到村(社区)就业、投身乡村振兴的热情,激发退役军人村(社区)干部队伍干事创业的活力,促进军队优质人力资源转化为地方基层组织的重要力量。
问:《意见》起草的政策依据是什么?
罗军:主要依据有:2021年退役军人事务部等16部门《关于促进退役军人投身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2022年退役军人事务部等21部门《关于支持退役军人创业创新的指导意见》;2022年山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等8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退役军人稳就业工作的通知》;2021年枣庄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等3部门《关于做好优秀退役军人村(社区)“两委”后备力量培养使用工作的实施意见》等。
问:《意见》推出了哪些创新性举措?
罗军:一是创新推出定向招聘岗位。深入挖掘全市基层农村党建助理员、社区专职网格员、社区工作者等村(社区)适合退役军人就业的优质岗位资源,建立岗位需求库,注重从优秀退役军人中选聘党的基层组织、村(社区)专职工作人员,逐步建立优先招聘退役军人的长效机制。对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等岗位,鼓励有条件的区(市)探索设置一定数量(比例)的定向岗位,面向退役军人、特别是大学生退役士兵招聘。二是创新优化适应性培训机构职能。指导各级退役军人适应性培训机构围绕共同富裕和基层治理,结合本地特色优势产业和村(社区)工作需要,推出一批实用性强、见效快的培训项目,不断提升退役军人到村(社区)就业的能力和竞争力。三是创新开展退役军人“递进培养”工程。围绕“退伍返乡、就业创业、竞聘选任、干部发展”4个阶段,探索完善“综合考察、搭台锻炼、结对帮扶、后备建库、择优任职、分类培训”的“六步”培养模式,逐步搭建起“退役军人—共产党员—村(社区)后备干部—村(社区)‘两委’成员—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的分阶段递进式培养阶梯,通过培养链前移延伸,推动“兵支书”队伍素质持续优化提升。四是创新实施“兵支书”军地联合培育工程。将“兵支书”培训纳入市、区(市)、镇(街)三级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高素质农民、乡村振兴等培训平台,军地联合制作契合枣庄特点的“兵支书”精品培训课程,依托枣庄市国防教育基地,推动设立市级“兵支书”培训基地,逐步实现“兵支书”培训常态化,打造枣庄“兵支书”培训品牌。
问:党委政府相关单位(部门)应如何抓好《意见》的贯彻落实?
罗军:一是加强政策解读。通过多种媒体对《意见》进行公开报道,特别是对退役军人关注的问题,主动解疑释惑,使广大退役军人准确把握政策精神。二是细化政策措施。各区(市)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把《意见》各项要求落细落实。三是注重典型引领。对各区(市)贯彻落实的好做法好经验及时总结、推广,以点带面推动工作。四是加强督促检查。要建立任务台账,坚持跟踪问效,定期评估检查,推动工作有力有序进行。
解读机关:枣庄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政策咨询电话:0632-87990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