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人民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枣庄市优化营商环境创新突破行动落实方案的通知》(枣政发﹝2021﹞6 号)要求,切实做好推广应用企业电子印章相关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企业电子印章发放范围及申领方式
自 2021年9月30日起,我市登记的各类企业,均可通过微信小程序“枣庄企业电子印章”进行人脸识别后,免费申领电子印章一套(包含企业公章、财务章、发票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名章各一枚)。自领取之日起,首年免除服务费。
二、企业电子印章应用场景
以下三类应用场景,企业可以提供通过枣庄市企业电子印章公共服务平台印章签署功能签署电子印章申报材料,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在核验无误后,应当予以认可,原则上不再要求企业提供加盖公章的纸质申报材料。
(一)企业通过枣庄政务服务网办理业务时,可提交签署电子印章的电子材料取代原加盖公章的纸质申报材料。
(二)企业通过枣庄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申请建筑项目许可时,可提交签署电子印章的电子材料取代原加盖公章的纸质申报材料。
(三)企业通过枣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申请招标采购时,可提交签署电子印章的电子材料取代原加盖公章的纸质申报材料。
三、企业电子印章应用要求
(一)做好企业电子印章应用保障、支持。市公安局、市审批服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大数据中心按照各自职责做好企业电子印章应用保障工作。政府各有关部门工作人员要熟练掌握电子印章签署功能和使用方法,帮助企业使用签署电子印章的电子材料申办事项,便利企业办事。
(二)全面对接企业电子印章系统。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统筹推进企业电子印章在本区(市)、本领域涉企政务服务事项中的应用,推动各相关业务办理系统与企业电子印章系统对接,实现企业电子印章在涉企业务系统的全面应用。
(三)广泛宣传引导。各区(市)、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宣传企业电子印章的便利性和易用性,提高企业对电子印章的认知度和使用率,营造良好氛围,引导更多企业在各项涉企政务服务事项及日常经营活动中使用电子印章。
枣庄市持续深入优化营商环境和
推进政府职能转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 年 9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