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关于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
(序号40)整改销号情况的公示
按照山东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山东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工作规定>的通知》要求,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序号40)已整改完成,现将整改情况进行公示。
一、反馈问题
抽测东营市、滨州市43条加油枪油气回收装置,气液比不合格比例达70%。
二、整改目标
对加油站油气回收装置气液比不合格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三、整改措施
(一)举一反三,开展全面排查整治。2021年,已对全市在营业加油站开展了专项监督检查,主要检查油气回收治理达标情况,对于发现的问题建立了台账,督促加油站整改到位,确保油气污染防治工作效果长效保持。
(二)强化帮扶指导,执行减排措施。针对督察发现的问题,吸取教训,制定 2022 年全市油气回收工作计划,指导加油站实施夜间卸油计划,出台错时加油优惠政策,落实减排措施。
(三)持续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加大辖区内加油站帮扶检查力度,提高检查检测频次,开展密闭性、液阻、气液比监督抽测。2022年年底前,完成全市在营加油站监督检查,检查比例不低于 50%,重点检查汽油年销量小于3000吨的加油站,对于气液比不合格等问题,建立问题台账,依法依规处理。
四、整改完成情况
(一)高质量完成油气回收排查整治。全面深入细致地开展加油站油气回收运行情况排查,充分利用便携式红外热成像仪、FID对加油站加油、卸油、储油环节易产生泄漏的点位进行检测,夏秋季期间,聘请第三方检测机构随机抽取加油站进行密闭性、液阻、气液比和泄露点位检测。2021年,全市共检查加油站275家,检查覆盖率为75%,其中帮扶指导56家,监督性抽测219家,检查共发现问题55个,其中立行立改类问题25个,限期整改类问题30个;2022年,检查全覆盖为100%,监督性抽测加油站129家,检查共发现问题110个,其中立行立改类问题占约72%,限期整改类问题占约28%;2023年,帮扶检查比例达到148%,发现问题167个,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以汽油年销量小于3000吨的加油站为重点开展监督检测,共抽测90家,合格87家,合格率为96.6%,与2022年相比,合格率上升了13个百分点。针对抽测不合格加油站,均建立了整改台账,逐条逐项明确整改措施及整改时限,要求限期整改但拒不改正的责令停售整治,并依法处罚。
(二)夜间卸油、错时加油措施出实效。按照省级安排,积极主动作为,第一时间部署落实,下发油气回收工作通知,提前制定全年油气回收工作计划,压细压实责任,确保油气回收工作质量。帮助指导各油品经营单位科学制定夜间卸油计划和错峰加油优惠政策,激发公众参与错峰加油的积极性。2023年,台儿庄区政府联合京博加油站创新推出夜间加油赠消费券活动,目前我市优惠政策覆盖率超过90%。同时,实行夜间卸油、错时加油“一月一调度”工作模式,推动工作落地落实。自2020年起,主动参与减排行动的加油站逐年递增,全市夜间加油量逐年递升。
(三)加强培训指导,全面落实主体责任。高度重视加油站从业人员专业素养提升,连续四年组织举办油气回收专题培训会,邀请国家、省专家进行授课,解读相关政策法规、检验标准和技术规范。加大环保政策宣传,主动为企业送法上门,努力营造企业知法守法氛围。强化区(市)属地责任,主动帮助企业建立健全常态化的日巡查制度,督促加油站认真履行环保主体责任,定期开展自查自纠,采取实际行动有效减少油气排放。
五、销号验收情况
枣庄市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序号40)整改情况达到合格标准,完成销号验收。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枣庄市生态环境局反馈,并提供联系方式,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为准。
公示时间:2024年4月18日至2024年4月30日
联系电话:0632—3320189
联系地址:枣庄市薛城区新城和谐路568号222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