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依据:根据《枣庄市文明单位建设管理办法》(枣发〔2018〕41号)文件精神和《枣庄市文明单位动态管理量化考核指标体系》(2020年度)标准要求。
1.制定目的:为进一步加强精神文明建设,不断提高全办干部职工的思想道德和文化水平,打造政治坚定、纪律严明、作风过硬、业务精湛、廉政高效的人防机关。
2.任务目标: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扣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围绕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新发展格局,践行人民至上宗旨,不断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持续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着力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着力弘扬共筑美好生活梦想的时代新风,着力打造中国精神、中国价值、中国力量、中国典范,促进全体人民在理想信念、价值理念、道德观念上紧紧团结在一起,为夺取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胜利提供坚强思想保证、强大精神动力、丰润道德滋养、良好文化条件,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主要内容:
1. 明确实施步骤。
2. 指出主要措施。
文件解读机关:市人防办
解读人:赵祥
政策咨询电话:0632-33028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