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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关于支持枣庄市技工教育集团化发展的若干措施》

2021/09/26 2.8k 阅读 61 点赞

一、政策背景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技能人才培养,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大力培育支撑中国制造、中国创造的高技能人才队伍”“大力发展技工教育,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加快培养大批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省委、省政府提出“实施科教强鲁、人才兴鲁战略,加快建设高水平创新型省份”目标,省人社厅等12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开展技能兴鲁行动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措施》(鲁人社发〔2020〕18号),对技工教育工作作出重要部署。今年以来,市委、市政府实施“工业强市、产业兴市”三年攻坚突破行动,打造“6+3”现代产业体系,更加需要一大批高素质技能人才。目前我市企业技能人才严重短缺,技工院校小而分散无法形成培养合力,技能人才供给与需求的结构性矛盾十分突出,针对这些矛盾,我市计划组建技工教育集团,为保障技工教育集团顺利发展,研究出台该支持政策
二、决策依据
1.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中办发〔2021〕43号)

2.人社部、发改委、财政部《关于深化技工院校改革大力发展技工教育的意见》(人社部发〔2021〕30号)

3.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提高全省技术工人待遇的通知》(鲁办发〔2019〕9号)

4.济宁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支持济宁市技工教育集团化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济政字〔2019〕59号)

三、出台目的
推进枣庄市技工教育集团发挥实效,解决我市“6+3”现代产业技能人才供给不足的问题
四、重要举措
《关于支持枣庄市技工教育集团化发展的若干措施》共包含16条措施,概括起来主要是8个方面:

(一)改革招生办学模式。一是加强校校合作,普通技工学校培养的中级工作为技师学院的高级工、预备技师生源储备。二是加强校企合作,共同招生招工,开展各类订单式培养,为企业量身定制技能人才。

(二)推进校企融合发展。一是加强载体建设,建设市级公共实训基地。二是加强资源共享,鼓励校企共享生产教学设施设备和场地。三是引导学生在本地就业,全日制应届毕业生与枣庄市域内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并首次缴纳社保的,按照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院校奖励。

(三)加强特色专业课程建设。一是围绕“6+3”现代产业体系开发建设新兴专业,创建为省级、国家级优质专业或专业群的,市财政分别给予补助资金30万元、50万元。二是打造“班墨奚”工匠精神教育品牌,建设工匠精神教育培训基地。

(四)打造一流师资队伍。一是支持院校自主招聘高技能人才,对获得国家、省部级荣誉及技能大赛优秀成绩的简化招聘程序。二是建立院校教师、企业专家双向互派工作机制。三是健全激励机制,鼓励技工院校教师参与教育系统研修培训及表彰。四是加强企业“教学型师傅”培训,提升企业技能人才培养能力。

(五)加强国际交流合作。一是鼓励引进来,加强国际招才引智,聘请国外专家来枣讲学。二是鼓励走出去,加强国际教学合作,拓宽出国留学和海外培训渠道。

(六)加大办学经费支持。一是持枣庄职业(技师)学院建设,发挥其龙头带动作用。二是支持集团院校承接政府各类培训任务,增加院校经费收入。

(七)完善技工院校师生待遇。一是允许集团院校面向社会提供有偿服务,与绩效工资总量增长挂钩二是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资格的技工院校全日制毕业生,在入伍、招考、职称、工资等方面,分别按照大专和本科享受相应政策待遇。

(八)健全领导机制。市政府成立支持技工教育集团化发展工作专班。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褚志高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由工作专班成员单位牵头责任科室负责人组成。

关于施行日期说明

关于支持枣庄市技工教育集团化发展的若干措施》自文件印发之日起执行。

六、解读部门、解读人及咨询方式

政策解读机关: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首席解读顾问:徐帅

政策咨询电话:0632-3317254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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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