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12日,市发展改革委印发了《枣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细则》(枣发改法规〔2021〕272号),现对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从制度设计上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予以细化、量化。省发展改革委印发的《山东省发展改革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细则》(鲁发改许可〔2021〕203号),要求各级发展改革部门,结合当地实际,健全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
二、明确适用范围
“除特殊重点领域外,原则上所有行政检查都应通过双随机抽查的方式进行”的要求,将市发展改革系统涉及的8项行政检查,全部纳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范围。最后,排除了专项整治、转办交办督办、已发现问题、突发性事件、需调查取证及其他情况等6类不适用情形。
三、明确“一单两库”管理机制
枣庄市发展改革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即“一单两库”)是“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基础。为保证市发展改革系统工作开展的统一性,明确按照“谁主管、谁监管”“谁管辖、谁维护”的原则,建设、维护本级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并对涵盖内容、工作程序、相关要求等进行细化。
四、抽查检查实施的程序及要求
以可操作性为第一原则,重点对抽查计划管理和抽查检查实施两个关键环节进行明确,力争将上级要求与实际工作充分结合,形成易操作、便执行、利监管的工作闭环。抽查计划管理主要明确了计划制定的责任分工、基本程序、主要内容等,并列明抽查比例及频次的浮动条件要求。抽查检查实施部分,从检查对象抽取、人员选派、方案制定、检查方式、检查任务执行、结果更正、后续处理及结果共享运用等方面逐项进行明确,为具体工作开展提供规范。
五、明确监督和保障措施
在本次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中,提出了“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的原则,对免除责任和追究责任的各种情形进行了明确。结合本系统工作实际,对正面激励、责任免除和责任追究等进行了细化。还明确了执法人员、经费等保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