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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枣庄市教育局关于加强特殊群体学生管理工作的通知》

2022/02/14 1.6k 阅读 134 点赞

日前,枣庄市教育局制定出台《枣庄市教育局关于加强特殊群体学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枣教办发〔2022〕2 号,以下简称《通知》),全面加强特殊群体学生管理工作。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特殊群体学生包括哪些

特殊群体学生,主要指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疑似辍学、厌学、网瘾、出现心理问题、无监护人或监护不力、常请假请长假、管不好管不了等学生。这些学生尽管是极少数,如不及时加强管理,就有可能在其心智还不健全的时候走上弯路甚至邪路,给家庭、社会带来无法弥补的伤害,引发社会不良舆情,影响社会和谐稳定。

二、主要内容

围绕加强特殊群体学生管理,主要提出三大措施。

一是建立健全特殊群体学生成长档案。各学校要对特殊群体学生进行全面细致排查,建立一人一档成长档案。成立“一对一”工作专班,实行专人帮包;制定“一人一策”教育管理工作方案,重点记录其生活轨迹、学习情况和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管理、矫治帮助工作,切实做到精准施策、有效施策。

二是注重对特殊群体学生的思想道德和法治教育。各学校要坚持把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着力加强思想道德教育,着力培养特殊群体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健全的人格和良好品质。加强法治教育,发挥课堂教学、警示教育和主题班(团)会等主渠道作用,深入开展法治教育,普及法律知识,增强法治意识、敬畏意识和底线意识。积极开展以情感教育、感恩教育等为主题的教育活动,使特殊群体学生切实体会到关爱。重点对学习困难的特殊群体学生进行有针对性地教育,激发其学习兴趣,改变厌学、贪玩习性,不断提高自主学习能力,促进其健康成长。

三是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关爱活动。各学校要充分发挥家长委员会和家长学校的作用,广泛开展富有特色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活动,向家长传授科学的育人观和教育方法,引导、支持特殊群体学生家长和监护人承担好教育子女的主体责任和义务,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和成才观。定期组织开展主题班会、团队活动、演讲比赛、文艺演出、体育活动等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引导特殊群体学生积极参与集体活动,增强其学习、生活的信心,感受到集体的温暖和幸福,体会到学习和成长的快乐,着力营造关爱特殊群体学生的浓厚校园氛围。

本文件自2022年2月14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2月14日

解读机关:枣庄市教育局;解读人:周楠;政策咨询电话:8688366。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