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关于新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到基层实践锻炼的指导意见》
一、《意见》出台的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第十二次党代会关于激发创新实干进取精神,不断推动思想大解放、能力大提升、作风大转变的部署要求,2022年3月,中共枣庄市委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思想能力作风建设开展“五比五看”活动的意见》,该《意见》指出要“推进实践锻炼、干部交流,研究制定新录用人员到基层实践锻炼的办法,公务员和事业人员录用后一律到村居、社区、企业等锻炼。”在此背景下,为加强全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思想能力作风建设,建设高素质专业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更好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5月11日,中共枣庄市委组织部、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出台《关于新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到基层实践锻炼的指导意见》。
二、《意见》出台的目的
通过实践锻炼,助推新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树牢群众观念、强化专业素养、增强履职本领、提升服务能力,为服务“工业强市、产业兴市”战略和建设新时代现代化强市提供坚强人才支撑和组织保证。
三、《意见》的主要内容
(一)实施范围及锻炼方式。《意见》明确了全市市级、区(市)级事业单位(不含学校、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正式聘用的工作人员均需到镇(街)实践锻炼1年,直接参与基层招商引资、重点项目跟进、社会保障与农业综合服务、社会综合治理、乡村振兴、疫情防控等工作,并由镇(街)安排全程参与村居(社区)帮包工作。正式聘用前有1年以上乡镇(街道)、村居(社区)工作经历的,经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后,可不再进行基层实践锻炼。
(二)锻炼任务。《意见》明确了实践锻炼期间,新聘人员要完成“五个一”工作任务:
1.办成一件惠民实事。通过导师帮带指导、急难险重任务历练,参与、协助基层办成一件惠民实事。
2.领办一项工作创新点。围绕实践锻炼单位中心工作、重点工作,结合自身岗位职责、专业能力开展工作创新、技术创新,并将完成情况形成典型经验推广。
3.完成一份调研报告。通过入企调研、入户走访等,深入调查研究、摸清基层实情、查找存在问题,形成合理化建议,高质量撰写一份调研报告。
4.交流一次锻炼心得。依托“钉钉”软件搭建实践锻炼交流平台,开展锻炼心得体会交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择优推荐实践锻炼工作事迹通报宣传。
5.形成一篇包村民情分析。通过全程参与包村工作,密切联系群众,充分了解村情民意,分析村级实际困难,探索集体经济增收路径,帮助解决群众实际困难。
(三)管理与考核。《意见》明确了对实践锻炼人员实行“线上+线下”双线管理;“镇(街)+单位”双导师帮带;“自律+他律”双向约束;“平时+期满”双重考核的管理模式。同时加强考核结果运用,实践锻炼期间工作成绩突出、群众公认、期满考核优秀的新聘人员,派出单位要优先提拔使用、晋升岗位等级或评聘职称等。对实践锻炼表现优秀的纳入各级年轻干部信息库,加强跟踪培养。
(四)工作职责
《意见》明确了市人社局、区(市)组织人社部门、行业主管部门、派出单位、实践锻炼单位的工作职责。实践锻炼实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筹,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总管,区(市)组织部门配合,实践锻炼镇(街)主管,派出单位协管,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助力的推进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