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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对《枣庄市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分级管理实施施案》政策解读

2023/04/06 1.1w 阅读 439 点赞


一、背景依据

为进一步促进我市托幼机构卫生保健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质量,保障儿童身心健康,按照卫生部、教育部《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2010年第76号令)、《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卫妇社发〔2012〕35号),2023年4月6日市卫健委联合市教育局制发了枣庄市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分级管理实施方案》。

二、目标任务

通过实施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分级管理,提高我市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质量,强化托幼机构负责人落实第一责任人的意识,督促托幼机构提升自身卫生保健工作质量,预防和减少疾病发生,保障儿童身心健康。计划从2023年至2025年,全市实施量化分级管理的托幼机构达到100%。

三、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共六部分,包含工作目的、工作目标、适用范围、管理程序、实施措施 、保障措施。按照属地管理要求,各区(市)卫健局、教体局负责统筹辖区内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分级管理量化评估工作,并组织专家组不定期抽查。各区(市)卫健局根据评估结果,向托幼机构发放《枣庄市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等级》标识。各区(市)妇幼保健机构负责具体实施,依据分级评估结果实施分级管理。

四、涉及范围

全市注册的托幼机构均适用本方案。

已开办园所,按照评估标准进行评估。新开办的园所在取得“卫生评价合格证”满一年后方可申请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分级管理量化评估。

五、执行标准

根据《枣庄市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分级管理评估标准》进行评分审核,确定等级。评价实行百分制,得分在90分以上的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等级为5A级;得分在81—90分的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等级为4A级;得分在71—80分的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等级为3A级;得分在71分以下的责令立即关闭,限期整改,由托幼机构提出复核书面申请,合格后方可营业。

六、其他内容

解读机关:枣庄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解 读 人:孔令权

政策咨询电话:3330556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