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1日,枣庄市大数据局印发了《关于深化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推进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的实施意见》。为便于社会公众知晓、理解政策相关内容,推动政策落地见效,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近年来,我市智慧城市建设快速发展、取得阶段性突破,同时也面临城市一体化规划建设不足、产城协同联动不够等问题。伴随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快速发展,数据要素价值日益凸显,与我市经济社会各领域深度融合渗透,驱动我市智慧城市建设迈向“体系重构、质效提升”的全域数字化转型新阶段。
二、决策依据
根据《关于深化智慧城市发展推进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的指导意见》(发改数据〔2024〕660号)《关于深化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推进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的实施意见》(数字强省办发〔2024〕4号)。
三、出台目的
为顺应新时期智慧城市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意见》,通过推进全域数字化转型,更好服务我市高质量发展、高效能治理、高品质生活。
四、主要内容
包括全领域推进城市数字化转型、全方位增强城市数字化转型支撑、全过程优化城市数字化转型生态3个一级指标,涉及构建开放共享的城市数字化共性基础等12个二级指标,28个三级指标,涉及我市34家市直部门单位具体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