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枣庄市生态环境局印发了《服务“重点工作集中攻坚年”促进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惠企十四条措施》(以下简称《惠企十四条》)。为便于广大企业、社会公众知晓、了解政策相关内容,提高惠企效果,现就文件内容解读如下。
一、发布背景
2025年3月,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山东省生态环境厅抓改革创新促高质量发展惠企十条》,旨在深化生态环境领域惠企助企举措,进一步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支撑经济高质量发展。
省生态环境厅为解决企业环保方面的困难问题,要求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在牢牢守住生态环境底线的同时,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便利化、政务服务高效化、污染治理精准化、执法监管规范化,持续打造生态环境领域一流营商环境,为企业守法经营、绿色发展保驾护航。
为了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枣庄市生态环境局深入贯彻全市“重点工作集中攻坚年”工作要求,认真落实全市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总结会议部署要求,深入推动生态环境服务提质增效,打造更优营商环境,助力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内容
《惠企十四条》涵盖园区规划环评、环评审批改革、环境要素保障、优化政务服务、重污染应急管理、涉企执法检查、企业诉求办理、环境技术和宣传等8个领域。
其中,园区规划环评1项,提出重点跟进三个园区规划环评进度,落实环境设施配套和跟踪监测要求。环评审批改革1项,提出下放各分局环评报告表、部分排污许可证事项办理事权,开展园区环评打捆审批、规划和项目环评联动试点等改革,降低企业时间与编制成本。环境要素保障1项,提出实施相关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通过跨市协商调剂、市内统筹调配等方式保障污染物总量指标,优先支持省级及以上重点项目。优化政务服务3项,包括保障重点项目环评办理,政务服务标准化和改进固体废物管理模式三个方面。提出建立省市县重点项目台账,全过程专家服务,压缩环评审批时限;发布19个依申请服务事项,优化办事流程,落实“一次办好”要求;推动危险废物循环利用,优化转移一般固体废物出省利用备案程序。重污染应急管理1项,提出制订本市标准,对B级及以上等级、经济影响大的企业,实施差异化管控;对重大工程、外贸企业、保障民生企业予以重污染天气应急豁免管控;申请资金扶持企业治污设施建设。涉企执法监管4项,包括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检查、加强非现场执法监管、落实涉企轻罚减损措施、推广企业环境信用修复四个方面。提出深入“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全过程执法监督;推行“无感监管”,完善非现场执法监管体系,依托技术手段压减现场检查频次;实施从轻处罚、轻微免罚,助力企业纾困解难;开展信用修复“暖企行动”,全面提升信用修复效率,推行“无感修复”模式。企业诉求办理1项,实现企业诉求“一站式”集中受理,对重点案件挂牌督办,优化办理流程、严格时限要求,强化诉求办理与执法融合,组织信访反映问题整改后督查。环境技术和宣传2项,包括提升环境技术支撑保障、加大惠企政策宣传两方面。提出建立环评编制全程技术指导制度,开展针对性帮扶活动,强化专家管理,助力企业提升环境管理水平、全面排查环境风险隐患;通过多种形式宣传贯彻环评审批、排污许可证办理等政策,开展送法律送政策入企活动。
三、编制特点
《惠企十四条》紧密结合我市营商环境需求,分析我市生态环境系统服务发展上存在的薄弱环节,针对性提出整改措施。主要特点体现在“三个突出”上。一是突出了环境风险管控的首要职能。强化工业项目集聚的工业园区规划环评管理,确保环境污染和环境风险控制在符合要求的园区内,并得到有效管控。二是突出了措施的可操作性。针对3个工业园区,4个重点行业,19个政务服务事项,735个重点项目,从规划环评管理、重污染应急响应管理、优化政务服务、保障重点项目等方面,提出了针对性的措施。三是突出了本市的特色做法。在环境违法行为处理上,实施类案同罚,避免过罚不当,开展从轻处罚、轻微免罚。在助企环境管理上,开展“体检式”帮扶、“点单式”指导、送法入企等帮扶活动,助力提升环境管理水平。
四、政策解读机关及政策咨询电话
政策解读机关:枣庄市生态环境局
政策咨询电话:0632-8688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