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枣庄市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实施清单(第二版)》,公布实行告知承诺制的市级证明事项435项。编制公布清单是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深入推进“无证明城市”建设的重要举措。市司法局作为牵头部门积极作为,严格按照依法规范便民利企的要求,在第一批清单基础上,再梳理、再核对、再增加,切实推动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落地见效。
一是把握时效性。2021年7月,枣庄市梳理公布了第一批清单,共333项。清单发布以来,全市各级行政机关通过实行告知承诺,将法定由企业群众提交的证明材料通过告知承诺的方式转为行政机关核验,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不断增强。随着法律法规立改废以及上级相关工作要求,一些证明事项需要进行调整和规范;同时,随着“无证明城市”建设的推进,一些证明事项现已具备纳入《清单》条件。
二是注重合规性。市司法局先后下发两次通知征求部门意见,并组织工作专班对市直各部门单位报送的清单进行多轮审核、校对。2023年1月3日至5日,采取一对一的方式与市直有关部门单位进行沟通,对报送的事项清单的全面性、信息核查、部门之间行政协助可行性及今后落实过程中的相关问题进行研究讨论,删除重复事项39项。
三是突出便民性。协同市直有关部门对照省级清单,结合法定依据、风险评估和枣庄实际扩大清单范围,“应纳尽纳”,将更多的事项纳入本地清单。清单中435个实施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涉及24个市直部门单位,市级新增31项,基本涵盖了与企业和群众生产生活密切,使用频次高的证明事项或者当事人获取难度较大、行政机关容易核查的证明事项。
(来源:法治枣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