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开展涉企联合检查有关工作的通知》(枣政办字〔2023〕21号,以下简称《通知》),对涉工业企业检查事项进行优化整合,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减轻工业企业负担,推动工业倍增计划深入实施。
《通知》将涉工业企业检查事项分为重点涉工业企业检查事项和一般涉工业企业检查事项两个方面。重点涉工业企业检查事项将涉及市发展改革、市场监督管理、工业和信息化、生态环境、应急管理、消防救援、统计、税务等部门16项检查事项,整合为5项,分安全环保消防、新建项目领域、重点工业企业3个方面推进实施(国家和省重点部署、上级交办、投诉举报、暗访暗查等情形除外)。一般涉工业企业检查事项将市应急救援保障中心“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监督检查”列入新建项目领域检查活动,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统筹;将市气象局“对雷电灾害防御工作的监督检查”列入安全生产类检查活动,由市应急局牵头统筹;剩余49个事项根据各部门单位检查事项多少,分为外部统筹和内部统筹(国家和省重点部署、上级交办、投诉举报、暗访暗查等情形除外)。
《通知》明确了牵头及非牵头部门单位责任,要求坚持认真严谨的工作原则,采取常规检查、年度检查、远程监管等方式开展检查。《通知》要求建立涉企检查统筹调配联席会议制度,加强沟通联络,实现检查结果互通互享,逐步优化和完善运行机制。
《通知》还从加强统筹、协调配合,超前规划、定期检查,规范程序、接受监督,总结经验、优化机制等方面进一步提出要求,确保联合检查活动取得实实在在效果,真正为企业减负。
(来源:指动枣庄 记者:王婧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