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1日,枣庄市大数据局印发了《关于深化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推进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的实施意见》。为便于社会公众更好地理解和把握政策精神,现由枣庄市大数据局数字经济促进处负责人、市大数据中心工程师李子敬对《实施意见》进行深入解读。
问:出台《实施意见》的意义是什么?
答:今年以来,国家数据局和省大数据局相继印发了《关于深化智慧城市发展推进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的指导意见》(发改数据〔2024〕660号)《关于深化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推进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的实施意见》(数字强省办发〔2024〕4号)。《实施意见》的出台是我市贯彻落实上级部署的具体行动,体现出我市对数字化转型工作的高度重视。建设数字强市是推动我市高质量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是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有效途径。《实施意见》的出台将有效激发城市活力,为我市巩固智慧城市建设成果、推进数字化转型奠定坚实基础,为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建设提供数字支撑。
问:《实施意见》中的具体安排会对枣庄市数字经济发展产生什么样的作用?
答:深化智慧城市发展,推进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是推动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也是促进数字经济创新发展的关键举措。《实施意见》具有“3个明确”的鲜明特点。一是目标明确,提出28个方面的工作目标,既具有挑战性,又符合我市实际情况,为全市数字化转型工作指明了方向。二是任务明确,提出做好三个“全”的工作要求。一个是“全”领域推进城市数字化转型,再一个是“全”方位增强城市数字化转型支撑,还有一个是“全”过程优化城市数字化转型生态。三是责任明确,标明每一项任务的责任部门,层层压实责任,切实保障目标达成。《实施意见》的深入实施将为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力,让数字化转型成为推动城市发展的强大引擎。
问:《实施意见》有哪些枣庄特色?
答:《实施意见》不仅有效地承接了国家、山东省在数字化转型中的要求和任务,而且紧密结合枣庄市的优势产业,如聚焦我市二手机动车交易、石榴产业发展等领域,落实山东省行政事业单位数据资产管理试点工作。《实施意见》还关注多方共建机制创新,通过创新城市运营运维模式、丰富社会力量参与渠道,激发数字化转型活力,为数字强市建设提供有力保障。《实施意见》通过一系列工作部署,以数字化转型为焦点带动城市的协同发展水平,更加鲜明地彰显了我市在落实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中的积极行动、主动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