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枣庄市人民政府印发了《枣庄市环境空气质量限期达标规划(2025-2035年)》(枣政字〔2025〕41号,以下简称《规划》),为了便于公众了解《规划》的相关内容,现邀请山东省环科院股份有限公司高级工程师孙瑞对文件进行解读。
一、什么是城市空气质量达标规划?
空气质量达标规划是指以空气质量达标为管理目标,应用科学手段开展城市空气质量管理,明确并评估空气质量改善措施以实现空气质量限期达标的管理模式。通过达标规划,使得空气质量达标作为一个明确的长期限制指标,通过对城市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等方面提出优化调整措施,从而实现地方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二、《规划》出台的必要性是什么?
《规划》的出台,既是政策贯彻的必然要求,也是应对大气污染新形势、改善空气质量的现实需要。
政策层面,《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四条明确规定,未达到国家大气环境质量标准城市的人民政府应当及时编制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采取措施,按照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期限达到大气环境质量标准。《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与《山东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暨第三轮“四减四增”行动实施方案》也强调,空气质量未达标地市必须编制实施空气质量限期达标规划。
从我市实际情况来看,自2021年《枣庄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实施后,污染物浓度虽整体呈下降趋势,但改善效果尚未全面达标。目前,除NO2、SO2、CO可稳定达到标准外,其余污染物仍未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以2024年数据为例,枣庄市PM2.5、PM10、O3年均浓度分别为42微克/立方米、71微克/立方米、184微克/立方米,超标率达20%、1.43%、15%,距离空气质量达标仍有差距,编制环境空气质量限期达标规划迫在眉睫。
当前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入新阶段,随着燃煤锅炉淘汰、超低排放改造等措施的推进,大气污染已从煤烟型转变为多污染源交织的复合型污染。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问题严峻,重污染天气频发,进一步加大了空气质量改善的工作难度。为此,《规划》立足新的大气污染防治形势,从7个重点方向提出29项具体举措,系统部署大气污染防治重点任务。《规划》明确,到2035年,全市六项污染物年均浓度将稳定达到国家二级标准,为枣庄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指明清晰路径与目标。
三、《规划》的创新举措有哪些?
一是延续政策,确保措施可行有效。《规划》以国家、省政策文件为指引,延续近年来大气污染防治的成功经验,与上级政策文件保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聚焦空气质量改善这一核心目标,通过实施一系列有力举措,推动污染物浓度持续降低,在系统性与可操作性方面表现突出。
二是系统治理,强化多维度协同管控。《规划》坚持系统观念,全方位强化协同治理。强化目标协同、部门工作协同、强调源头调控与末端减排协同,深化多污染协同减排,切实降低排放强度。重点加强PM2.5和O3协同管控,提出从源头预防、过程控制到末端治理的全链条污染防控体系,推动大气污染治理向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迈进。
三是因地制宜,优化调整工作内容。《规划》结合枣庄市实际情况,对部分工作进行优化调整。提出持续深化产业、能源、交通等领域结构性优化,推动绿色转型升级;借助京杭运河“黄金水道”优势,加快水路路网建设;强化VOCs综合治理与面源污染精细管控;科学精准应对重污染过程,确保减排工作取得实效,持续改善空气质量。
四是科学规划,制定合理减排方案。《规划》基于最新编制的枣庄市2023年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排放清单,制定了科学合理的限期达标规划减排方案。利用空气质量模型对环境空气质量控制方案进行模拟,并将模拟结果与目标年主要污染物浓度对比分析,分析进一步改善空气质量并实现空气质量达标的可行性。
推动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是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部署的具体行动,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保护群众健康的必然要求。《规划》的出台,为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实现空气质量达标明确了期限和路径,将有效推动污染物浓度持续降低,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推动经济、社会和环境协调发展,提高人民群众蓝天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