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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负责人解读】:枣庄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书记、局长罗军解读《关于开展军人退役“一件事”集成办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

2023/01/19 8.6k 阅读 106 点赞


1月20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委组织部、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行政审批局、市医保局、团市委、军分区动员处等8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军人退役“一件事”集成办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为便于广大退役军人知晓、理解政策相关内容,现就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问:《意见》出台的目标是什么?

罗军:建立退役军人报到、落户、党(团)组织关系转接、社会保险关系接续、预备役登记、一次性经济补助申领、教育培训报名等事项联办机制。逐步实现退役军人办理上述报到相关事项实现一门受理、并联办理、高效办结,努力做到让退役军人“最多跑一次”。在此基础上总结提升,加快实现军人退役报到相关事项“一门受理、一次办好”。

问:《意见》的主要任务是什么?

罗军:1.退役士兵报到登记。2.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申领。3.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登记。4.退役士兵信息采集。5.退役士兵伤病残抚恤关系迁入。6.退役士兵党员组织关系转接。7.退役士兵团员组织关系转接。8.退役士兵退出现役落户。9.退役士兵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接续。10.退役士兵职业年金关系转接。11.退役士兵基本医疗保险关系接续。12.退役士兵预备役登记。

问:《意见》推出了哪些创新性举措?

罗军:(一)开设窗口,一窗受理。区(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服务中心)设立统一受理窗口。在军人退役报到相对集中的月份,各区(市)可依托当地市民服务中心(党群服务中心)综合窗口,由各部门派员在窗口驻点联合办公或者授权窗口统一受理等方式接收申报的相关材料,实现“一窗受理”。在引导台、受理窗口和宣传栏印发服务指南,安排专人服务,宣传并引导退役军人按照流程办理相关事项。

(二)一表申报,一站提交。退役士兵到窗口办理报到时,严格按照“一表”指导其填写信息,审核其相关纸质资料真实性并扫描上传受理平台。对已开通网上办理的事项,受理部门将已上传的申请材料推送相关办理部门,相关办理部门可登陆受理平台下载申请材料,并导入本部门工作系统,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对未开通网上办理的事项,一般由受理部门通过邮寄、人工送达等方式将申请材料送达相关办理部门,由相关部门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对主要材料具备、暂缺次要材料,或者上一流程暂未完结的,按照“四式服务”办法,先行受理审核,待退役军人将材料补齐后,完成审核流程。待补充事项完结后,由受理部门告知相关部门开展工作。

(三)一网通办,办结送达。依托山东政务服务网开发军人退役“一件事”网上服务系统,通过跨系统数据归集平台,实现各系统信息共享应用。对于申请的事项,尽量做到“一网通办”,严格落实网上审批、全程网办。能当场办结的一律即来即办,不能当场办结的由相关办理部门办结后,将办理结果以规定方式送达退役士兵或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尽可能采用邮寄方式送达,减少退役士兵到现场次数。对于行动不便的伤病残退役士兵,要建立帮办代办制度,为其提供报到服务。

问:党委政府相关单位(部门)应如何抓好《意见》的贯彻落实?

罗军:(一)提升办事效率。要对办理条件、环节、要件、时限等进行规范优化和精简压缩;对一些非关键性材料存在缺陷或瑕疵的情况实施容缺受理;实行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让退役士兵切实感受到“一件事”服务改革带来的便利。要依托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和各级政务服务大厅设置的军人退役“一件事”综合服务窗口,实行服务事项就近一窗受理,快速联动办理。

(二)强化责任落实。将军人退役“一件事”办理工作纳入我市退役军人事务核查督办范围,作为市对区(市)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市级有关部门加强统筹协调、督促指导,及时研究解决推进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区(市)有关部门要切实负起主体责任,采取有效措施,推动“一件事”办理工作落地落实,真正惠及广大退役士兵。

(三)加强宣传引导。将军人退役“一件事”办理途径通过媒体宣传、网络传播、上门走访、发放指南等多种形式,精准告知服务对象,提高军人退役“一件事”的知晓度和美誉度。通过发放调查问卷,收集意见建议,跟踪服务效果,根据意见建议持续优化功能、流程和内容,并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做法。

解读机关:枣庄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政策咨询电话:0632-3314162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