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2日,枣庄市人民政府印发了《枣庄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为了便于社会公众知晓、理解政策相关内容,推动政策落地见效,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编制背景
矿产资源规划是国家发展规划体系中的重要专项规划,是指导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的纲领性文件,是依法审批和监督管理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活动的重要依据。为更好发挥矿产资源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基础支撑作用,统筹好矿产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全面推进矿业高质量发展,根据省自然资源厅统一部署,制定《规划》。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实施办法》、《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全面开展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编制工作的通知》(鲁自然资字〔2020〕47号)、《山东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枣庄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等。
三、出台目的
落实国家能源资源安全战略,明确资源保障的路径与举措;落实生态文明建设总体要求,推动矿业绿色发展;落实“放管服”总体要求,推动矿产资源管理改革,推动矿产资源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服务枣庄市矿业经济发展,引导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与保护及矿业产业发展;为矿产资源宏观调控、财政投入和日常管理提供规划依据。
四、主要内容
《规划》主要内容包括总则、现状与形势、指导思想和原则目标、总体布局与规划分区、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矿区生态保护修复、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规划实施保障等九方面内容。
1.总则
说明《规划》编制的目的、依据、运用范围、期限、基准年。
2.现状与形势
分析枣庄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形势、矿产资源概况与潜力、勘查开发利用现状,总结第三轮矿产资源规划实施成效,研判矿产资源开发与矿业发展面临的新形势和新要求。
3.指导思想和原则目标
明确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符合自然资源部、山东省自然资源厅有关矿产资源规划的总体要求及枣庄市“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定位。制定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总体目标及2025年主要规划目标和2035年展望目标。
4.总体布局与规划分区
统筹全市重要矿产勘查开发方向、矿产资源产业发展布局。在细化落实省级矿产资源规划的基础上,根据资源供需形势,确定枣庄市重点、限制、禁止勘查开采的矿种,划定勘查开发重点区域。
5.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
落实省规划部署的基础性公益性地质调查及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任务,根据枣庄市矿产资源分布与找矿前景,制定重点任务,划定符合枣庄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勘查规划区块。
6.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
着重对本级审批发证的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与保护活动进行详细部署和安排。从开发强度、开发利用结构、准入管理、矿产资源节约与保护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调控方向和要求。结合枣庄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划定开采规划区块。对绿色矿山和绿色矿业示范区建设进行了安排,并分别提出配套政策和管理措施。
7.矿区生态保护修复
对新建、生产和闭坑矿山提出了要求,严格落实矿山地质环境恢复责任制度,实现边开采、边治理。
8.环境影响评价
在枣庄市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的基础上,对《规划》协调性及环境影响方面进行了评价分析,结合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中实施的环境影响减缓措施,提出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9.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从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实施机制、强化政策支持、注重宣传引导等方面,提出了保障规划实施的相关措施。
五、解读部门及咨询方式
政策解读机关:枣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政策咨询电话:0632-33290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