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发布枣庄市第一批电子证照证明“用证”事项清单的通告

2022/08/31 1.8w 阅读 366 点赞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充分发挥数据赋能作用,深入推进“无证明之省”建设,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数据赋能建设“无证明之省”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22〕50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现发布《枣庄市第一批电子证照证明“用证”事项清单》。

自发布之日起,群众在办理相关业务时,可通过“爱山东”APP、市政务服务平台、各区(市)政务服务平台等途径,在线获取电子证照证明。

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扩大电子证照证明应用范围,主动引导群众使用电子证照证明,真正做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数字枣庄暨智慧城市建设专项小组办公室

2022年9月1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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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