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
政策通知公告

枣庄市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公开公示)

2023/02/15 2.3k 阅读 396 点赞

2022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枣庄市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秉承改革思维、加快创新步伐,法治氛围日益浓厚、法治政府建设亮点纷呈,成功创建第二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为全面推进“工业强市、产业兴市”、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了坚强法治保障。现将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压实第一责任人职责,锚定法治政府建设正确航向

(一)全面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枣庄市委、市政府始终坚持将党的领导贯穿到法治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在全省率先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写入《常委会工作要点》《政府工作报告》,将其纳入全市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体系、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工作计划。2022年,先后17次召开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听取研究法治建设工作,12次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各协调小组会议,坚定不移将法治政府建设推向深入。

(二)压紧压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枣庄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带头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全市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过问、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先后作出批示16次,专题研究部署法治工作23次。完善年终述法问题清单和评议制度,探索形成“五个一”工作模式,全市565名党政主要负责人,2557名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提交书面述职述法报告。严格落实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研讨、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将习近平法治思想、有关法律法规列入学习内容,举办法治专题讲座5期,开展专题学法11次,引领带动各级领导干部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解决法治领域突出问题。加强法治督察和考核力度,建立常态化法治督察工作机制,“法治建设”考核指标连续两年位居全省第一方阵。

(三)圆满完成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目标。枣庄市将全面建设法治政府作为依法治市主体工程率先突破,明确“领导重视、专班推进、全员参与、打造亮点”四位一体示范创建工作模式。成立以市委书记、市长为组长的示范创建领导小组,专题听取汇报、亲自安排部署,出席并主持实地评估专家组见面会。创新“1234”工作法,市创建专班持续攻坚3年,58个部门单位合力推进;健全完善法治政府创建推进机制,印发《迎接实地评估重点工作任务清单》《满意度调查、实地评估宣传活动方案》,4名市级领导带队开展法治政府建设专项督察;高规格举办全市国家工作人员法治素养专题培训班,180余名国家工作人员参加培训。全面加强示范创建宣传力度,累计发放宣传彩页400余万份、国家工作人员《应知应会手册》24万册、法律法规汇编2万册;积极发动群众参与创建,抽取全市65个镇街6500个调查样本,拨打电话近4万个,总体群众满意率达到97%以上,充分体现“法治惠民”的创建宗旨,市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全面提升,助推枣庄市以优异成绩成功创建第二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成为全国50个示范地区之一;山亭区获评第二批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峄城区《“榴乡诉递”法治化集成服务创新与实践》做法获评第二批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法治政府建设工程呈现梯次推进、全面覆盖的蓬勃趋势。

二、突出系统性构建,努力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标杆

(一)勇于担当,不断优化政务服务能力。高标准完成省定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编制工作任务,优化调整“市县同权”“双十镇”定向赋权改革,创新开展“审批不出镇”工作,推行“午间不断档·全年不打烊”延时服务,枣庄市租赁即开工“零增地”审批模式等4个案例被国务院办公厅推广,持续擦亮了“枣办好、枣惠达、枣救助”等政务服务品牌。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公布636项证明事项实施清单;加强线上线下融合提升网上服务能力,深化“一网通办”改革,市区两级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可网办率达99.2%,可全程网办率达97.6%。坚持“民有所呼、政有所应,民有所忧、政有所解”,高效运转“企呼枣应·接诉即办”平台和12345政务服务热线,今年以来受理各类诉求建议142.7万件。城市综合信用指数排名跃居全国前列,“1名项目推进专员+N个主管部门+1个信用建设牵头单位”的重点项目服务体系做法得到李克强总理批示。

(二)搭建框架,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聚焦重点领域,突出地方特色,科学编制《2022年度市政府立法工作计划》。健全基层立法联系点制度,制定出台《枣庄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3部地方性法规和《枣庄市城市供水办法》1部政府规章。在全国率先开通立法征求意见专用微信小程序“立法民意直通车”,参与群众 7000 余人次,提出意见建议1.6万余条,采纳500余条。对《枣庄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办法》等7件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合法性审核;备案审查区(市)政府、市直部门规范性文件15件。建立常态化清理机制,拟修改或者废止规范性文件12件,切实维护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

(三)严守程序,坚持科学民主合法决策。科学编制市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以市政府文件正式印发实施。共拟定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6项,涉及枣庄市“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等事项,已全部完成。为政府重大项目守好“法治围栏”,共审查《凤凰绿道PPP项目合同和招标文件书》等重大合作协议40余件次,政府法律顾问提出200余条修改建议,为市政府重大项目合作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四)建立标准,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印发《新<行政处罚法>理解与适用工作指引》,出台《枣庄市行政执法证据收集与运用指引》,为行政执法人员提供参考和指导。建立柔性执法制度,实现涉企检查“无事不扰”,深入落实“不罚、轻罚”清单机制,公布新增“不罚、轻罚”事项104项,惠及市场主体2万余个。针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执法领域开展行政执法专项检查,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抽取100余件执法案卷集中评查,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五)强化监督,科学有效制约行政权力。自觉接受市人大、市政协、纪检监察和行政层级监督,建立健全立法推动、巡察互动、督查联动“三位一体”工作机制,大力推动法治环境提升、营商环境优化;年内高质量办结人大代表建议168件、政协提案484件;加强干部离任、经济责任等事项的审计,年内完成审计项目162个。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审理行政案件,司法建议按期办复率达到100%。全面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今年以来,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4620余条,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3件,按期答复率达100%。

(六)打造亮点,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全面落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推行“0632枣庄阳光复议”模式,行政复议决定履行率达100%,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连续三年保持100%。选优配强人民调解员队伍,组织开展“调解护稳定 喜迎二十大”专项活动,积极防范化解金融机构和企业信用风险,年内调解矛盾纠纷14361件,调解成功率99%。创新“四和”工作法,全力推进“集约化”非诉讼矛盾纠纷化解工作,设立全省首个市级非诉讼纠纷化解服务中心实体平台,投资150余万元打造“枣庄非诉服务网店”,有力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为农民工讨薪3300余万元。

(七)注重预防,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健全预案体系,修订完善《枣庄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应对制度。大力实施应急管理强基工程,常态化开展各类应急演练和培训8400余次,参练人数52万人次;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组织承办山东省社会救援力量技能竞赛。科学精准抓牢疫情防控,从严从细抓好重点人群健康摸底及分类管理,持续夯实联防联控、群防群控基础,最大限度降低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

(八)示范带动,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制定出台《枣庄市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制定实施办法》,坚持新时代好干部标准,注重选拔使用法治素养好、依法履职能力强的干部。组织市直政府部门工作人员旁听人民法院庭审11次,举行宪法宣誓仪式12场次。开展全市国家工作人员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普法考试,共计3.2万名国家工作人员通过枣庄市“两述两考学法用法云平台”参加,优秀率超过92.5%。

(九)科技保障,深入推进数字法治政府建设。投资200余万元,高标准筹建“智慧法治枣庄平台”,大平台共享、大系统共治、大数据慧治,囊括立法和重大决策、法治政府示范创建、“两述两考”学法用法等4大子平台,构建起“大法治”管理评价系统。成功创建全省唯一、全国十大国家智能社会治理实验综合基地,建成全省首家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综合指挥中心,创新打造“枣治理·一网办”品牌,成功入选《法治日报》主办的“2022政法智能化建设智慧治理创新案例”,在全国获奖的71个智慧治理创新案例中排名第五、位居地级市首位。

三、坚持创新性带动,重点突破法治政府建设中的短板

通过梳理,当前法治政府建设的短板弱项主要表现在:一是基层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人员力量还需进一步加强;二是部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能力需进一步强化;三是法治化营商环境需进一步优化。

针对存在问题,2023年,我市将重点从以下三个方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一)抓好组织保障。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大对基层法治队伍建设的关注和支持,进一步规范基层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设置、编制、人员和作用发挥等。

(二)坚持依法行政。恪守“权由法定、权依法使”原则,巩固拓展“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成果,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维护企业群众合法权益,进一步提升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三)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全面推行“不见面审批”服务,建立完善重点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服务长效机制,坚持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一体推进,持续塑强“枣办好”等政务服务品牌,全力打造“办事不求人”的一流营商环境。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通知公告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