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
负责人解负责人解读

【主要负责人解读】:枣庄市科学技术局党组书记、局长祝世峰解读 《枣庄市“十四五”科技创新发展规划》

2022/01/05 1.9w 阅读 289 点赞

按照省、市统一安排部署,结合我市科学技术发展实际,市科学技术局牵头组织相关科室和单位,经过现场调研、反复论证、广泛征求意见、多次修改完善,编制形成了《枣庄市“十四五”科技创新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是我市进入新发展阶段在科技领域的第一个五年规划,也是指导未来五年枣庄科技创新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意义十分重大。现将政策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从全省看,“十三五”期间,科技创新取得了快速发展,战略科技力量加快构建、关键核心技术加快突破、高新技术产业加快提升,综合创新能力迈入全国前列。近期,为更好的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山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并将“科教强省”列为“九大强省”主要目标之一。2021年9月,《山东省“十四五”科技创新规划》印发实施,全面总结全省“十三五”科技创新工作,科学制定全省科技创新目标任务,高起点谋划全省科技创新工作,对于全面提升全省科技创新能力,引领支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对科技创新高质量发展提出了新要求。从我市来看,“十三五”期间,科技部门紧紧围绕全市重点工作求突破,积极争创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推进重大关键技术攻关、加快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优化科技创新环境,科技创新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十四五”时期,国内外形势发展发生深刻变化,从全球看,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加速演进,科研范式发生重大变化,颠覆性技术不断涌现,为我国实现科技跨越赶超提供了重大机遇。市委十一届十二次全体会议提出“要做大做强6+3现代产业体系”,对推动“科技教育创新”提出了具体要求。在此背景下,为推动我市科技事业高质量发展,完善科技创新机制体制,加速形成人才集聚优势,引领并支撑我市创新转型高质量发展、打造现代化强市,编制了我市“十四五”科技创新发展规划。

二、决策依据

《规划》是在学习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山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山东省“十四五”科技创新规划》、《枣庄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等国家、省、市相关政策文件的基础上,认真听取省科技厅、市委市政府等部门的意见,并与五区一市、高新区科技局及相关企业进行座谈,收取大量意见建议的基础上,最终修改完善后形成。

三、出台目的

《规划》出台的目的是在“十四五”时期,牢固树立系统观念,发挥规划战略导向作用,以全面深化改革为主线,不断完善科技创新体系,打造全区域、全要素、全链条、全社会的创新生态格局,系统增强科技创新对建设现代化强市的支撑引领作用。

四、重要举措

《规划》第一部分“总体要求”章节包括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和总体布局四部分,重点集中在发展目标和总体布局部分。在发展目标中明确提出“到2025年主要创新指标进入全省中等行列”的目标任务,并围绕科技综合实力、科技创新体系、自主创新能力、科技体制改革、创新创业生态五个维度提出9项具体量化指标;总体布局部分,提出“十个强化体系建设”,从科技计划体系、科技创新平台体系、科技人才体系、科技型企业体系、区域创新体系、科技金融体系、技术要素市场体系、科技开放合作体系、创新绩效体系、科技治理体系建设十个方面入手打造全区域、全要素、全链条、全社会的创新生态格局,系统增强科技创新对建设现代化强市的支撑引领作用。

《规划》第二部分“强化区域性创新新格局”章节中,通过加强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建设、加强创新型城市建设、加强创新园区建设三大手段,根据区域创新发展需求,发挥创新型城市、科技园区等辐射带动作用,打造特色鲜明、产学研融通的科技创新策源地,引领全域创新水平整体跃升并辐射带动周边区域创新发展,形成优势互补、协调联动的区域创新一体化格局。

《规划》第三部分“构建现代化科技创新体系”章节中,通过构建支撑现代产业发展的技术体系、构建现代科技力量体系、构建多元化研发投入体系,加快科技体制机制改革,培养引进高端创新人才,加大基础研究投入,厚植创新发展土壤,构建完善的现代科技创新治理体系,全面提升科技供给能力。

《规划》第四部分“实施科技创新重点行动”章节中。通过实施企业创新主体提速行动、碳达峰碳中和科技支撑行动、创新人才集聚行动、深化科技合作行动、枣庄高新区高质量发展行动五大行动,促使技术创新、业态创新、服务模式创新等创新创业活动更加活跃,创新资源开放共享机制不断完善,科技金融支撑作用全面加强,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机制更加健全,科学精神进一步弘扬,全民科学文化素质明显提升。

《规划》第五部分为保障措施。从加强党对科技工作的全面领导、加快推进科技体制改革、强化创新理念提升、加强规划实施与管理四个方面提出保障措施,确保规划实施落地。

五、专业术语解释

1.全社会研究与实验发展(R&D)经费:指统计年度内全社会实际用于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的经费支出。包括实际用于研究与试验发展活动的人员劳务费、原材料费、固定资产购建费、管理费及其他费用支出。

2.全时当量:简称FTE,是国际上通用的、用于比较科技人力投入的指标一种,是可以衡量工人的参与一个项目,或者在教育机构的学生的入学率。具体指全年从事活动累积工作时间占全部工作时间的百分之九十及以上人员,工作量与非全时人员按实际工作时间折算的工作量之和的值。

3.高新技术企业:指通过科学技术或者科学发明在新领域中的发展,或者在原有领域中革新似的运作。在界定高新技术产业范围的基础上,对于高新技术企业的概念问题可以从2016 年国家修订印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来加以界定。因此,在我国,高新技术企业一般是指在国家颁布的《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范围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的居民企业,是知识密集、技术密集的经济实体。

4.科技型中小企业:指以科技人员为主体,由科技人员主办和创办,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的科学研究、研制、生产、销售,以科技成果商品化以及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和高新产品为主要内容的知识密集型经济实体。科技型中小企业主营业务须属于下述规定的技术领域电子与信息、生物与医药、新材料、光机电一体化、资源与环境、新能源与高效节能、高技术服务业、农业与农村、航空与航天、地球、空间和海洋工程及核应用技术。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的通知》(国科发政〔2017〕115号)第六条规定,科技型中小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 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的居民企业。

(二) 职工总数不超过500人、年销售收入不超过2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

(三) 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不属于国家规定的禁止、限制和淘汰类。

(四) 企业在填报上一年及当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和严重环境违法、科研严重失信行为,且企业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五) 企业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指标进行综合评价所得分值不低于60分,且科技人员指标得分不得为0分。

具体认定标准及流程,详见各地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5.碳达峰碳中和:“碳达峰”指二氧化碳的排放不再增长,达到峰值之后开始下降;“碳中和”指企业、团体或个人通过植树造林、节能减排等形式,抵消自身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实现二氧化碳“零排放”。2020年9月22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上宣布,中国力争2030年前二氧化碳排放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在今年“两会”上,“碳达峰”“碳中和”写入了《政府工作报告》,再次引起广泛关注。“双碳”目标,事关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重大战略决策,充分彰显中国言必信、行必果的大国担当。“碳达峰”“碳中和”倡导绿色、环保、低碳的生活方式,推动资源循环利用,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政策解读机关:枣庄市科学技术局

政策咨询电话:0632-3314115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