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枣庄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同时公布《枣庄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共纳入行政许可事项407项,全部为中央和省级设定。
《通知》指出,各级各部门要遵循以上率下、协同联动原则,依法依规编制行政许可事项清单,聚焦编制公布县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制定完善行政许可实施规范和更新优化行政许可办事指南3项重点任务,从建立动态管理机制、严控新设行政许可、严查整治变相许可、推动审管联动有序衔接和优化线上线下审批服务等5个角度着力,全面推动清单内事项全链条全领域管理,不断提升行政审批效率和监管效能,促进行政权力规范运行,为市场主体和广大群众打造更加公平高效的营商环境。
此次公布的清单包括“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机动车登记”“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等407个行政许可事项,逐项明确了市级主管部门、事项名称、实施机关、设立和实施依据等要素。我市公布的清单在与省清单一脉相承的基础上,又融入了本地区简政放权和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实际,体现出“枣庄特色”。比如“燃气经营许可”,《城镇燃气管理条例》规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燃气管理部门核发燃气经营许可证,且市级行政许可权限已在2017年下放到区(市),实施机关直接明确为“县级燃气管理部门或者行政审批服务局”。
《通知》强调,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工作衔接、强化监督问责,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强有力保障。
(来源:枣庄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