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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负责人解读】:枣庄军分区政治工作处主任解读《关于做好新时代民兵优待和荣誉激励工作的意见》

2022/06/29 1.6k 阅读 447 点赞


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和枣庄市相关政策文件精神,枣庄市政府、枣庄军分区研究起草了《关于做好新时代民兵优待和荣誉激励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现将《意见》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意见》出台的背景依据

本次出台的民兵优待和荣誉激励政策,是在广泛调研、充分酝酿的基础上制定形成的。优待政策从优先服务、优待服务和政策扶持方面,对基干民兵个人在就医、旅游、餐饮住宿、生活购物、交通出行、法律服务等各个领域,通过设立优先优待窗口、开通绿色通道,减免部分费用,享受打折优惠待遇,对未就业的优先扶持就业等。对关心关爱支持帮助基干民兵的企业,提供优先推荐市军民融合重点企业,企事业用于武装工作的经费可计入生产成本、税前扣除等政策倾斜。应该说,涵盖面广、优先优待内容丰富、可操作性强,必将对拥军企业、基干民兵起到有效的激励作用。《意见》的出台主要依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民兵工作的意见》(中发〔2012〕9号)第五章第十五条:“构建政府主导、军地协同、社会参与、分级落实的民兵权益保障机制。军地有关部门要研究制定民兵履行国防义务权益保障的具体办法”,及省市相关要求精神制定。

二、《意见》出台的目的

《意见》的出台主要是为了进一步做好全市民兵履行国防义务的优待和权益保障工作,提升人民群众和企事业单位支持参与民兵工作的荣誉感、获得感,激发全市广大基干民兵参建参治的活力动力,转变广大人民群众的思想认识,营造争当民兵、民兵光荣的良好社会氛围,积极推进军事训练、强化国防教育、推进军民融合,不断助力地方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三、《意见》的主要内容

本《意见》中优先优待和权益保障对象主要为枣庄市在编基干民兵和编建民兵的企事业单位。《意见》包括六部分,一是深入教育引导,增强民兵荣誉观念。主要是对民兵宣传教育、文化氛围营造、思想政治教育等常态化开展的工作进行系统规范。二是严格制度落实,维护民兵合法权益。聚焦军事机关组织各类民兵参加军事活动提出要求。明确民兵被装证件配发工作的时间、责任单位和要求,参加军事训练等活动期间各类保障费用的具体权益、发放时限,以及军事机关应当为民兵落实的人身保险、免费体检和抚恤相关政策,该条主要是对前期各项政策的统一规范,并明确相关要求。三是统筹军地资源,健全民兵优待措施。基干民兵享受政务办事、创业就业、就医取药、购票乘车、转账汇款和旅游讲解等7项优先服务和免票参观景区场馆、享受银行卡优惠、办理专属优惠套餐、享受资费折扣等3项优待服务。具体细则由各拥军企事业单位制定,并根据上级政策精神动态调整。企事业单位用于开展武装工作的专项经费,经区人武部核实确认、出具书面证明材料,可计入生产经营成本,按照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规定在税前扣除。四是加强宣传表彰,激发民兵争先创优。军地相关单位应当充分发掘民兵队伍的各类感人事迹,培塑先进典型,并利用每年的军分区、人民武装部党委第一书记述职会和市委、区委常委议军会议,联合表彰表现突出的民兵先进典型。五是规范仪式场合,塑造民兵良好形象。明确“八一”“烈士纪念日”等重大节日,应当举行各类纪念活动,同时,每年应当严格按照相关程序规范,举行基干民兵出入队仪式,组织新入队人员宣誓, 并将相关资料留存备查。六是加强组织领导,形成齐抓共管格局。该条重点从原则要求、宣传推广、责任落实等方面,明确了如何抓好民兵优待和荣誉激励政策的落地落实,真正惠及广大基干民兵和关心支持民兵工作的企事业单位。民兵优待落实和荣誉建设纳入综合绩效考核党管武装考评内容,作为评选“党管武装好书记”的重要条件,该条由军分区政治工作处和各区(市)人民武装部政治工作科分别拟制对下考评细则。

四、民兵优待政策的适用对象、适用范围

本《意见》各类民兵优先优待政策的享受对象为枣庄市在编基干民兵,凭《基干民兵证》享受相关优先优待服务。证件的制作和分发由军分区动员部门会同政治工作部门负责,各区(市)人民武装部具体负责发放和管理工作。《基干民兵证》按规定每年审验,逾期未审验的,不再享受相关权益。

《基干民兵证》仅限本人使用,查验证件时需同时出示本人身份证。对擅自涂改、转借他人使用的,由区(市)人民武装部没收其证件;丢失或损坏的,应当及时备案及补办。

三是持证人有违法、违纪、违规等行为的,取消基干民兵资格,收回《基干民兵证》;对伪造、骗取《基干民兵证》的人员,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在实施过程中遇到的矛盾问题,由军分区政治工作处负责解释、修订和补充。如国家、省、市发布基干民兵优待政策与本方案不一致时,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政策解读机关:枣庄军分区政治工作处

政策咨询电话:0421-3038627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