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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关于做好枣庄市2026年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工作的通知》

2026/10/11 2.6k 阅读 186 点赞

为落实山东省货运车辆设备更新相关部署,推动货运行业绿色低碳升级,枣庄市交通运输局联合发改、公安、商务部门出台《关于做好枣庄市2026年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工作的通知》(枣交字〔2026〕45号)。本次补贴依托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通过经济激励手段加速国四老旧营运货车淘汰退出,引导市场优先选择新能源货车,优化全市货运车辆结构,下面对政策核心导向、补贴标准、关键规则和办事要点进行解读。

一、政策出台背景

当前道路货运领域国四老旧营运货车污染物排放偏高,车辆性能逐步老化。为落实大规模设备更新政策要求,我市结合本地货运经营实际推出专项补贴,通过资金激励降低货运经营者车辆迭代成本,引导老旧营运货车有序报废淘汰。补贴资金为2026年度中央下达专项国债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仅用于本年度政策兑现,不用于弥补往年资金缺口。2025年度相关遗留工作待省级明确方案后另行处理。政策还将把各区市电动重卡更新完成情况,作为后续资金分配的重要参考,进一步撬动电动货车推广应用。

二、补贴适用对象与核心门槛

本次补贴面向枣庄号牌国四中型、重型营运货车相关经营主体,区分单纯报废、报废后购置新车、直接购置新能源冷链配送货车三类支持场景,并非所有货车都可以申领补贴,设置了几条核心准入门槛:

1.全部关键时间节点,包括车辆报废交车、注销、新车上牌、道路运输证核发,都必须落在2026全年范围内;外地转入我市的国四中重型营运货车不纳入补贴范畴;已经享受过其他中央类资金补助的车辆,不再重复享受本政策。

2.报废车辆必须持有合规报废拆解企业回收凭证、公安注销证明,同时报废前道路运输证保持有效。如果选择报废更新,新旧车辆归属主体要保持一致,旧车登记时间要早于新车。

3.更新或者直接购置的新能源车辆,需要进入国家购置税减免新能源车型目录;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还需要满足国家物流配送车辆技术规范,并且取得营运资质。

针对现实中会遇到的企业注销、对公账户冻结、车主身故等特殊实际情况,政策配套了处置路径,凭工商注销、继承公证、法院判决等合法证明材料,满足条件依旧可以申领补贴,其中账户问题申请延期拨付不能超过2026年底。

三、差异化补贴激励标准

政策采用叠加计算模式,报废更新总补贴=旧车报废补贴+新车购置补贴;单独购置合规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执行固定补贴。补贴向吨位大、剩余使用年限长、新能源车型倾斜,新能源货车补贴明显高于同级别国六燃油货车。

1.老旧货车提前报废补贴(仅报废不更新)中型营运货车,距离强制报废时间满1年但不足2年的,每辆补贴1.0万元;满2年不足4年的,每辆补贴1.8万元;剩余年限达到4年及以上的,每辆补贴2.5万元。重型营运货车,距离强制报废时间满1年不足2年,单车补贴1.2万元;满2年不足4年,单车补贴3.5万元;剩余年限4年及以上,单车补贴4.5万元。

2.新购置车辆叠加补贴(报废后更新时使用)中型货车选择国六标准车型,单车补贴2.5万元;选择新能源车型,单车补贴3.5万元。重型货车细分轴数执行不同标准:2轴重型货车,国六车型每台补贴4.0万元,新能源车型每台补贴7.0万元;3轴重型货车,国六车型每台补贴5.5万元,新能源车型每台补贴8.5万元;4轴及以上重型货车,国六车型每台补贴6.5万元,新能源车型每台补贴9.5万元。

说明:即便旧车距离强制报废不足1年,完成报废更新也可以申领新车购置补贴。

3.专项购置补贴。直接采购符合技术标准的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无需报废旧车,可享受3.5万元/辆的一次性补贴。

四、申报办理、部门审核要点

(一)申报途径

申报以线上办理为主,经营者通过省级专门申报网页端或者微信小程序“设备更新快捷通”填报信息,系统自动生成申请表格,确认信息后打印签字盖章,线下递交属地交通主管部门。代办业务需要补充授权材料。所有申报材料实行一车一档管理,线上提交扫描资料,纸质原件留存区(市)备查。材料存在缺漏的,经营者需要在政策有效期内完成补正,逾期无法受理。

(二)两级多部门联合审核

改变单一部门审核模式,实行区(市)初审、市级复核,交通、公安、商务按各自职能分工核验材料:公安重点把关车辆号牌、排放标准、过户注销登记信息;商务核验报废回收手续真实性;交通运输部门负责营运资质、新能源车型合规性、冷链车辆技术条件以及全套申报材料完整性。区(市)完成每一批次初审之后,按周汇总上报市级部门,同时按月报送整体工作推进情况;市级部门完成复核后,由市交通运输局按月汇总全部合格申请,启动资金拨付流程。

五、风险监管与责任约束

区(市)政府承担项目与资金监管首要责任。申报主体需要对提交全部材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通过伪造材料套取补贴资金的,会被依法追责,涉嫌犯罪移交司法处理。同时审核工作人员出现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问题,同样追究相应责任。各部门会常态化开展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上报。

六、办事指引

全市六个区(市)均设立政策受理窗口,经营业户可以前往现场,也可以拨打属地公布咨询电话,咨询材料准备、申报操作相关疑问。

七、政策解读机关和联系方式

政策解读机关:枣庄市交通运输局

政策咨询电话:0632-86627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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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