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枣庄市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监督管理办法》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及山东省关于科技监督工作的最新部署要求,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市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的监督管理工作,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与项目管理质量,枣庄市科学技术局于2025年8月28日印发了《枣庄市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监督管理办法》(枣科字〔2025〕24号,以下简称《新办法》)。现就《新办法》解读如下:
一、制订背景
本次《枣庄市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监督管理办法》的修订出台,是我市科技管理体系改革与监督机制建设的重要举措。此次修订旨在全面贯彻国家和省级最新政策精神,主动适应科技管理现代化需求,系统构建覆盖全面、权责清晰、运行高效、防控有力的科技计划项目监督管理体系,为提升我市科技创新治理能力、保障财政科研资金安全高效使用、激发科研人员创新活力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修订工作主要基于以下三个方面的核心考虑:一是贯彻上级要求,完善监督体系。为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山东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以及《山东省科技计划项目监督管理办法》(鲁科〔2024〕130号)等法律法规和省级文件精神,需要对我市原有监督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升级,确保与省级监督体系同频共振、衔接顺畅。二是适应管理需求,强化过程监管。随着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改革的深化,对项目组织实施的全过程、嵌入式、精准化监督提出了更高要求。原《枣庄市科技计划项目监督管理办法》(枣科学〔2021〕54号)在职责分工的细化、监督方式的创新、结果运用的强化等方面有待进一步优化,以更好适应新时期科技计划项目监管需要。三是压实主体责任,防范科研风险。旨在进一步明确市科技局内部科室、项目主管部门、项目承担单位等各方监督职责,构建权责清晰、协同高效的“大监督”工作格局,强化风险防控,严肃处理违规行为,营造风清气正的科研环境。
二、主要内容
《新办法》共六章三十六条,系统构建了覆盖全面、重点突出、运行有效的监督管理制度框架:
总则(第一章):明确了《新办法》的制定目的、依据、适用范围,确立了“权责对等、分级监管、全程监督”的原则,强调监督工作与项目管理同步部署、同步开展。
职责分工(第二章):清晰界定了市科技局(法规科牵头统筹、业务主管科室负责日常监督)、项目主管部门、项目管理专业机构、项目承担单位等各类主体的具体监督职责与分工,形成了层层负责、环环相扣的责任链条。
监督内容(第三章):以项目全生命周期为主线,详细规定了从指南编制、申报受理、评审立项、实施执行到绩效评价(验收)等各关键环节的具体监督内容,确保监督工作有的放矢、精准聚焦。
监督实施(第四章):明确了现场监督、随机抽查、专项监督、举报核查等主要监督方式及其适用情形。创新性地建立了科研活动宽容失败制度,为真正的创新探索提供容错空间。同时,健全了公众参与监督、监督信息共享互认等机制。
结果运用(第五章):强化了监督结果的刚性约束,详细列举了对不同主体、不同程度违规行为的处理措施,包括约谈、整改、终止项目、追回资金、取消资格等,并建立了“回头看”机制确保整改落实。监督意见和相关责任主体的整改情况,将作为资源配置与计划预算编制的重要参考。
附则(第六章):说明了《新办法》的参照执行范围、解释权归属、施行日期及有效期,并明确废止原《枣庄市科技计划项目监督管理办法》(枣科学〔2021〕54号)。相关问题的认定、处理提供了明确可行的依据。
三、新旧政策异同
与2021年印发的原办法相比,《新办法》主要有以下优化和提升:
一是体系对接更紧密。严格对标省级最新管理办法(鲁科〔2024〕130号)的框架与核心要求进行修订,确保我市监督管理工作与省级体系高度统一、无缝对接。
二是职责划分更精细。首次在市科技局内部明确了法规科作为监督牵头科室、各业务主管科室负责日常监督的具体职责,并细化了项目主管部门、项目管理专业机构的监督角色,职责体系更加清晰、操作性更强。
三是监督分类更科学。创新提出将年度监督任务分为“重点监督任务”和“一般监督任务”,并对两类任务分别明确以“全链条式现场监督”和“抽查等方式”为主的监督模式,实现了监督资源的优化配置与精准投放。
四是制度设计更创新。新增“科研活动宽容失败制度”(第二十八条),体现了鼓励创新、宽容探索的导向,有利于激发科研人员攻坚克难的积极性。同时,进一步强化了监督信息共享互认与“大监督”工作机制。
五是结果运用更强化。丰富了违规处理措施的类型与情形(第二十九、三十条),特别是针对造成较大负面影响或损失的核心关键违规行为,明确了更严厉的惩戒措施,并增设“回头看”条款,提升了监督的威慑力和整改实效。
四、下步工作
为确保《新办法》有效落地,市科技局将重点推进以下工作:
一是抓好宣贯培训,推动政策入脑入心。面向各区(市)科技局、项目承担单位、评审专家及相关管理机构,组织开展多层次、多维度的政策宣传与专题培训,确保各相关方准确理解并严格执行《新办法》各项规定。
二是强化数字赋能,提升智慧监督能力。依托“枣庄科技大市场”线上平台,优化完善项目监督功能模块,推动监督工作全流程信息化、痕迹化管理,加强数据共享与结果互认,切实提升监管效能。
三是深化协同联动,构建齐抓共管格局。加强与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的沟通协作,深化市、区(市)科技局的上下联动,督促各项目主管部门和承担单位切实履行监督主体责任,共同构建协同高效、执行有力的“大监督”工作体系。
五、政策解读机关和政策咨询电话
政策解读机关:枣庄市科学技术局
政策咨询电话:0632-335037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