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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枣庄市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监督管理办法》

2025/08/27 1.5w 阅读 56 点赞

【文字解读】《枣庄市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监督管理办法》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及山东省关于科技监督工作的最新部署要求,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市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的监督管理工作,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与项目管理质量,枣庄市科学技术局于2025828日印发了《枣庄市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监督管理办法》(枣科字〔202524号,以下简称《新办法》)。现就《新办法》解读如下:

一、制订背景

本次《枣庄市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监督管理办法》的修订出台,是我市科技管理体系改革与监督机制建设的重要举措。此次修订旨在全面贯彻国家和省级最新政策精神,主动适应科技管理现代化需求,系统构建覆盖全面、权责清晰、运行高效、防控有力的科技计划项目监督管理体系,为提升我市科技创新治理能力、保障财政科研资金安全高效使用、激发科研人员创新活力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修订工作主要基于以下三个方面的核心考虑:一是贯彻上级要求,完善监督体系。为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山东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以及《山东省科技计划项目监督管理办法》(鲁科〔2024130号)等法律法规和省级文件精神,需要对我市原有监督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升级,确保与省级监督体系同频共振、衔接顺畅。二是适应管理需求,强化过程监管。随着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改革的深化,对项目组织实施的全过程、嵌入式、精准化监督提出了更高要求。原《枣庄市科技计划项目监督管理办法》(枣科学〔202154号)在职责分工的细化、监督方式的创新、结果运用的强化等方面有待进一步优化,以更好适应新时期科技计划项目监管需要。三是压实主体责任,防范科研风险。旨在进一步明确市科技局内部科室、项目主管部门、项目承担单位等各方监督职责,构建权责清晰、协同高效的大监督工作格局,强化风险防控,严肃处理违规行为,营造风清气正的科研环境。

二、主要内容

《新办法》共六章三十六条,系统构建了覆盖全面、重点突出、运行有效的监督管理制度框架:

总则(第一章):明确了《新办法》的制定目的、依据、适用范围,确立了权责对等、分级监管、全程监督的原则,强调监督工作与项目管理同步部署、同步开展。

职责分工(第二章):清晰界定了市科技局(法规科牵头统筹、业务主管科室负责日常监督)、项目主管部门、项目管理专业机构、项目承担单位等各类主体的具体监督职责与分工,形成了层层负责、环环相扣的责任链条。

监督内容(第三章):以项目全生命周期为主线,详细规定了从指南编制、申报受理、评审立项、实施执行到绩效评价(验收)等各关键环节的具体监督内容,确保监督工作有的放矢、精准聚焦。

监督实施(第四章):明确了现场监督、随机抽查、专项监督、举报核查等主要监督方式及其适用情形。创新性地建立了科研活动宽容失败制度,为真正的创新探索提供容错空间。同时,健全了公众参与监督、监督信息共享互认等机制。

结果运用(第五章):强化了监督结果的刚性约束,详细列举了对不同主体、不同程度违规行为的处理措施,包括约谈、整改、终止项目、追回资金、取消资格等,并建立了回头看机制确保整改落实。监督意见和相关责任主体的整改情况,将作为资源配置与计划预算编制的重要参考。

附则(第六章):说明了《新办法》的参照执行范围、解释权归属、施行日期及有效期,并明确废止原《枣庄市科技计划项目监督管理办法》(枣科学〔202154号)。相关问题的认定、处理提供了明确可行的依据。

三、新旧政策异同

2021年印发的原办法相比,《新办法》主要有以下优化和提升:

一是体系对接更紧密。严格对标省级最新管理办法(鲁科〔2024130号)的框架与核心要求进行修订,确保我市监督管理工作与省级体系高度统一、无缝对接。

二是职责划分更精细。首次在市科技局内部明确了法规科作为监督牵头科室、各业务主管科室负责日常监督的具体职责,并细化了项目主管部门、项目管理专业机构的监督角色,职责体系更加清晰、操作性更强。

三是监督分类更科学。创新提出将年度监督任务分为重点监督任务一般监督任务,并对两类任务分别明确以全链条式现场监督抽查等方式为主的监督模式,实现了监督资源的优化配置与精准投放。

四是制度设计更创新。新增科研活动宽容失败制度(第二十八条),体现了鼓励创新、宽容探索的导向,有利于激发科研人员攻坚克难的积极性。同时,进一步强化了监督信息共享互认与大监督工作机制。

五是结果运用更强化。丰富了违规处理措施的类型与情形(第二十九、三十条),特别是针对造成较大负面影响或损失的核心关键违规行为,明确了更严厉的惩戒措施,并增设回头看条款,提升了监督的威慑力和整改实效。

四、下步工作

为确保《新办法》有效落地,市科技局将重点推进以下工作:

一是抓好宣贯培训,推动政策入脑入心。面向各区(市)科技局、项目承担单位、评审专家及相关管理机构,组织开展多层次、多维度的政策宣传与专题培训,确保各相关方准确理解并严格执行《新办法》各项规定。

二是强化数字赋能,提升智慧监督能力。依托枣庄科技大市场线上平台,优化完善项目监督功能模块,推动监督工作全流程信息化、痕迹化管理,加强数据共享与结果互认,切实提升监管效能。

三是深化协同联动,构建齐抓共管格局。加强与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的沟通协作,深化市、区(市)科技局的上下联动,督促各项目主管部门和承担单位切实履行监督主体责任,共同构建协同高效、执行有力的大监督工作体系。

五、政策解读机关和政策咨询电话

政策解读机关:枣庄市科学技术局

政策咨询电话:0632-33503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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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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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