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10日,枣庄市卫生健康委与枣庄市教育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2026年枣庄市高中段招生独生子女和农村两女考生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枣卫办字〔2026〕7号,以下简称《通知》),为了便于社会公众知晓、理解文件相关内容,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为深入落实国家、省优化生育政策相关部署,持续保障全面两孩政策调整前独生子女家庭、农村计划生育两女家庭的合法权益,我市延续实施计划生育家庭中考加分优待政策。结合历年资格审核工作运行情况,为进一步规范审核流程、明确认定标准、强化监督管理,保障2026年相关考生资格审核工作有序开展,特制定本《通知》。
二、决策依据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中发﹝2021﹞30号),《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鲁发﹝2022﹞14号)和《枣庄市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枣发〔2022〕14 号)。
三、主要内容
《通知》主要从审核对象、审核时间、审核方法、审核要求、
组织领导五部分对2026年高中段招生独生子女和农村两女考生资格审核做出工作部署。
第一部分为审核对象。明确了本次可享受中考加分的考生,需同时满足四项基本条件。户籍上要求考生本人及父母至少一方为枣庄本地户籍,双亲均为外地户籍的不予受理;身份上须参加2026年枣庄市高中段招生考试。人员类别分为独生子女家庭子女、农村合法生育两女家庭子女两类,且考生需在2015年12月31日及以前出生。2016年全面二孩政策实施后出生二孩女孩的农村两女家庭,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第二部分为审核时间。审核工作分两个阶段限时开展。5月7日至12日为镇(街道)受理及初审阶段,家长需在此期间完成表格申领、材料提交,所有资料最晚于5月12日17时前报送,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资格。5月13日至18日由各区(市)、高新区开展复核审定,各环节严格按照时限推进。
第三部分为审核方法。全市实行镇(街道)初审、区(市)复核的两级审核模式。文件规范了各类证明材料提交标准与表格使用规则,推行“一考生一表一编号”管理模式,家长到属地镇(街道)卫生健康部门提交证件材料,按家庭类型领取对应审查表。针对《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遗失、人户分离、档案不全等现实问题,分类设立特殊考生处置规则,细化核查主体与办理方式。同时明确镇村联合初审、区(市)级复核、市级汇总上报的流转步骤,确保全市审核流程标准统一、运转顺畅。
第四部分为审核要求。各镇(街道)提前公示办事流程、所需材料、联系方式等内容;镇(街道)及区(市)均需在规定时间对本级审核结果进行公示。最终市级将汇总的审核名单在官方网站进行公示,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第五部分为组织领导。建立分层管理、逐级负责的工作机制,压实各级卫生健康、教育部门工作责任。一方面要求工作人员严格依规审核,严守工作标准;另一方面强化督查,将信息录入质量、工作时效纳入年度督查。市级成立督查组开展督查,对弄虚作假、推诿怠工等违规行为,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政策解读机关和政策咨询电话
政策解读机关:枣庄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政策咨询电话:0632-33514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