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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负责人解读】:枣庄市城乡水务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德忠解读《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实施方案》

2023/11/15 2.7k 阅读 200 点赞

11月15日,市政府办公室制发了《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实施方案》,为了便于公众知晓了解政策相关内容,就相关问题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党的二十大强调,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对水土保持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在现有工作基础上,为了进一步强化水土保持工作,推动我市经济社会绿色低碳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建设美丽枣庄和生态强市,枣庄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水土保持工作,印发了《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二、决策依据

《实施方案》认真遵循和贯彻中办、国办《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办、省政府办《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实施意见》指导思想、工作方针和目标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充分结合枣庄实际,对水土保持工作任务、目标和措施进行了细化和创新。

出台目的

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国家、省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决策部署,推动经济社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加快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水土保持工作格局,切实提高我市水土保持工作有效高效开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建设生态美丽枣庄。

四、主要内容

(一)总体目标

到2025年,现代化水土流失防治体系初见成效,人为水土流失得到有效管控,山丘区、滨湖沿运平原区等重点地区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逐步减少、强度稳步下降,全市水土保持率达到84.55%。到2035年,系统完备、协同高效的现代化水土流失防治体系全面建成,人为水土流失得到全面控制,森林、湿地、农田、淡水等生态系统水土保持功能显著增强,全市水土保持率达到 90.11%。

(二)加强水土流失预防保护

1.实施水土保持空间管控

建立管控制度,落实差别化保护治理措施,将水土保持生态功能重要区域和水土流失敏感脆弱区域纳入生态保护红线。

2.完善水土流失防护体系

以河流源头区、水源保护区、水源涵养区为重点,加强山丘区生态屏障修复。以滨湖、沿运区域为重点,加强平原区农田水土流失预防保护。以城市建成区、经济开发区为重点,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落实监管。

3.推进水土保持功能提升

统筹推进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区等区域一体化生态保护和修复,增强各类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全面提升水土保持功能。

(三)严格人为水土流失监管

1.严格制度标准

依法落实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制度,加强生产建设活动水土保持管理,强化全过程全链条监管,实现人为水土流失源头预防。

2.创新监管形式

建立以遥感监管、“互联网+监管”为依托,信用监管为基础,重点监管为补充的新型监管机制,全覆盖、常态化开展水土保持遥感监管。

3.落实防治责任

生产建设单位要依法履行水土流失防治责任,严格落实水土保持“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要求;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管行业、管建设、管生产必须管水土保持”要求。

4.凝聚监管合力

构建市、区(市)、镇(街)纵向联动和多部门横向协同的执法监管网络;畅通公众监督和举报渠道,发挥好社会监督作用。

(四)科学推进水土流失治理

1.注重水土流失系统治理

发挥政府牵头、部门协同作用,建立统筹协调机制,系统实施水土流失治理措施。

2.强化水土流失重点治理

全面评估水土流失治理成效,科学划分治理单元,精准确定重点治理区域,高标准实施水土保持工程。

3.打造高标准生态清洁小流域

强化制度创新、政策支持,统筹流域水系整治、污水垃圾处理、人居环境改善、生态产业发展,协同推进水土流失治理。

4.构建水土保持工作建管新机制

积极推进以奖代补、以工代赈,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水土流失治理;健全水土流失治理成果管护制度,建立水土保持措施运行维护费用分摊机制,确保工程长期稳定发挥效益。

(五)夯实水土保持基础支撑

1.健全完善规划体系

及时修订市级水土保持规划,同步推进区(市)水土保持规划修订工作。将水土保持工作纳入市、区(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强化水土保持规划实施评估。

2.发挥动态监测功用

充分发挥水土保持监测在生态系统保护成效评估中的重要作用,加强监测成果应用,科学指导水土流失防治。

3.强化科技赋能

依托“智慧水务”建设,加快构建水土保持数字化场景;探索与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合作,推进水土保持科技成果转化。

4.打造示范典型

实施示范创建激励,做好示范创建经验总结宣传推广,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六)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

压实各级政府水土保持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工作推进机制。主管部门发挥好组织协调作用,各责任单位加强政策支持协同,共同推动重点任务落实。

2.加强政策保障

积极运用产权激励、金融扶持等政策,支持引导社会资本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水土流失治理。开展“生态银行”试点,积极探索水土保持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

3.加强专业力量

强化各级水土保持管理人员队伍建设,保障必要的经费和装备投入,满足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需求。

4.加强考核激励

落实政府水土保持目标责任制和激励奖惩制度,对水土保持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和奖励。

5.加强宣传教育

建设水土保持科普教育基地,开展水土保持宣传教育,普及水土保持常识、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综合利用各级各类媒体平台,引导全社会强化水土保持意识;发挥文化资源优势,讲好水土保持枣庄故事。

五、政策解读机关及政策咨询电话

政策解读机关:枣庄市城乡水务局

政策咨询电话:0632-3316022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