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枣庄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薛城区民生路禁停禁行的公告

2024/10/14 1.2w 阅读 345 点赞
为进一步维护学校周边交通秩序,保障广大交通参与者出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的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自即日起设定薛城区民生路(郯兰路至世纪大道路段)为禁止临时停车和禁止货车通行的道路。自公告之日起,凡违反本公告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采取现场查纠和电子设备抓拍取证的方式,依法给予相应处罚。


特此公告。

枣庄市公安局薛城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41013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