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枣庄市
政策通知公告

1月14日起至2月20日全市禁售禁燃禁放烟花爆竹

2022/01/15 3.2k 阅读 523 点赞

为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进一步完善空气质量和城乡环境,推动文明城市建设,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下发《关于切实做好2022年烟花爆竹禁售禁燃禁放工作的通知》,指出从即日起至2月20日,在全市范围内全时段禁售禁燃禁放烟花爆竹。

《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要采取张贴标语、散发传单、发布公众号、新闻广播等方式加大文明过节、保障安全的宣传力度,提高社会各界知晓度、配合度、支持度,做好舆论引导。要加大烟花爆竹源头管控,强化销售、燃放环节的安全监督,积极争取企业配合支持,做好烟花爆竹分流和实名登记工作,严格遵守禁止向禁放区域内销售烟花爆竹的规定;要组织人员对禁放区域内可能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的场所进行明察暗访,及时消除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窝点;要督促业主落实本场所禁放管理职责,督促其通过签订合同、责任书等方式,告知各类餐饮预订者遵守禁放规定。要制定常态巡查方案,依据各自职责推进全域全时段禁售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工作,加大摸排巡查力度,发挥监管网点作用,强化重点时段管控,依法妥善处置有关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坚决予以打击处理。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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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