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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通知公告

枣庄市关于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 (序号1)整改销号情况的公示

2025/05/16 1.7k 阅读 223 点赞

按照山东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山东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工作规定>的通知》要求,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序号1)已整改完成,现将整改情况进行公示。

一、反馈问题

一些地方和部门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还不到位。习近平总书记2018年考察山东时强调,长期以来,山东省在发展经济中付出的环境代价不小,要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督察发现,山东省一些地方和部门对此认识不够深刻、贯彻不够坚决,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内生动力不强。

二、整改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三、整改完成情况

我市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工作重要指示要求及视察枣庄重要指示精神,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着力推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自觉把环保工作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从严从实抓好环保督察问题整改,推动解决了一批群众身边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得到提升。

四、整改措施及具体落实情况

(一)整改措施

1.扛牢政治责任。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统筹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与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加快构建减污降碳一体谋划、一体部署、一体推进的制度机制确保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在山东落地生根、开花结果。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及中央相关决策部署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计划,列入各级党校、干部学院等培训教学重要内容。

2.压实工作责任。党委、政府以及市直有关部门每季度至少一次专题研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各级政府每年向同级人大常委会汇报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每年度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制定工作要点,明确生态环境领域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至少召开一次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全体会议。

3.完善政策措施。定我市落实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具体措施,深入开展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监督帮扶。把生态环境作为全市财政支出的重点领域。严格责任追究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管发展、管生产、管行业必须管环保要求,认真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严格执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度。

(二)具体落实情况

1.加强组织领导。市委、市政府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多次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指示要求,研究部署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印发《枣庄市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坚持问题导向,提出贯彻落实意见,明确责任单位、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整改目标。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印发《关于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构建权责明晰、协调联动、齐抓共管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切实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努力绘就枣庄山绿、水清、天蓝的美丽画卷。

2.强化责任担当。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管发展、管生产、管行业必须管环保要求,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全面落实。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全市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专题视察,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保障污染防治和生态环保工作正常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结合重点任务和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年度工作要点召开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全体会议,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生态环保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生态环保重点任务。2022年以来,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化学需氧量、氨氮4项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均完成减排指标,大气环境质量稳步改善,7个国控断面水环境质量连续4年优良,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和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均达到100%

3.完善政策措施。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印发《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每年度向省委、省政府报送生态环境责任落实情况。建立健全整改督导检查机制,组织开展市级领导帮包,不断完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工作机制。持续推进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综合整治的实施意见》,坚决守住生态环境安全底线。制定《中央及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举报件验收销号办法》,切实抓好中央及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转办群众举报件整改,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生态环境问题。

五、销号验收情况

421日,市政府向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函报《关于申请对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1项整改任务进行销号验收的报告》,427日,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向市政府出具《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序号1)整改销号验收意见》,反馈我市第1项整改任务完成整改,达到销号标准,可以开展后续销号公示等工作。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枣庄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枣庄市生态环境局反馈,并提供联系方式

公示时间:20255162025529

通讯方式0632—3612369shwb@zz.shandong.cn

联系地址:枣庄市薛城区新城和谐路568302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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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