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枣庄市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
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枣政发〔2025〕5号
各区(市)人民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各大企业:
2025年3月27日,市政府公布了《枣庄市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根据《枣庄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枣庄市人民政府令第12号)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市政府决定对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作出调整,现通知如下:
一、将市发展改革委承办的《关于加快全市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市民政局承办的《关于推动公益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等2件决策事项调出目录。
二、将市生态环境局承办的《枣庄市环境空气质量限期达标规划(2025—2035年)》决策事项调入目录。
三、决策事项在执行过程中发现问题的,要及时向市政府报告。必要时应按规定开展决策后评估,评估结果作为调整重大行政决策的重要依据。
附件:枣庄市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调整后)
枣庄市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枣庄市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
事项目录(调整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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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完成时间 |
决策承办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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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枣庄市环境空气质量限期达标规划(2025—2035年) |
2025年6月 |
市生态环境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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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关于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
2025年11月 |
市发展改革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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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枣庄市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办法 |
2025年12月 |
市生态环境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