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枣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枣庄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枣庄市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贷款贴息和设备奖补实施细则(试行)》(枣工信字〔2026〕39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为便于社会公众知晓、理解文件相关内容,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途径。2025年,枣庄市出台了《枣庄市企业技术改造促进条例》,以地方立法形式明确企业技术改造重点任务、支持政策和服务保障措施,为深入贯彻落实《枣庄市企业技术改造促进条例》,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激励引导作用,进一步规范项目申报、资金拨付及监管程序,引导企业加大设备更新与技术改造投入,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政策依据
本细则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七部门关于印发推动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实施方案的通知》(工信部联规〔2024〕53号)、《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中国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关于印发<山东省省级技术改造资金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的通知》(鲁财工〔2024〕10号)、《枣庄市企业技术改造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制定。
三、主要内容
《实施细则》是指导和规范我市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贷款贴息和设备奖补资金使用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共七章二十一条,主要包括五个方面:
(一)明确支持方式和范围。聚焦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设立贷款贴息、设备奖补两种支持方式,同一项目仅能选择一种支持方式,并按年度预算统筹安排、总额控制;已获得国家、省、市有关财政资金支持的技术改造项目,不重复享受本项资金。
(二)明确申报条件。企业须依法经营、依法纳税,符合财政涉企资金“绿色门槛”制度,财务状况良好,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项目须依法取得备案或核准文件,并办理环评、用地、规划、节能、安全评价等手续。其中,贷款贴息以已签订固定资产贷款合同、实际发生贷款和利息为前提,设备奖补以设备实际到位并投入使用、资金已拨付至供应商为前提,同时明确二手设备、融资租赁设备及关联企业间划转、转让设备不纳入奖补范围。
(三)明确奖补标准。分别对贷款贴息和设备奖补设定比例及上限,既保持对企业技改投入的激励力度,又实现财政资金总量可控。
(四)规范申报程序。依托“枣惠通”平台实行一网申报,企业提交申请材料后,经区(市)初审、市级复审(委托第三方机构核验)、社会公示,由市工信局提出资金分配方案,市财政局按程序下达拨付,确保程序公平公正,资金“直达快享”。
(五)明确责任分工和监督管理。厘清市工业和信息化、财政部门,各区(市)工信主管部门、第三方社会中介机构和申报企业五方权责,强化绩效评价和资金监管,对骗取、套取财政资金等行为严肃处理。
四、政策衔接性与特点
《实施细则》是在省级制度框架内,结合枣庄工业发展水平和技改工作实际,对申报材料、补助标准等作出合理细化,确保省级政策在枣庄落地见效。主要包括以下特点:
一是优化申报门槛和奖补标准。贷款贴息奖补标准中,贴息比例由省级的35%提高至50%;设备奖补申报条件中,单项购置费用由省级的 10 万元以上降低至5万元以上,购置总费用由省级的不低于 1000 万元降低至不低于300万元。
二是注重精准扶持。《实施细则》聚焦企业生产、研发、检测直接相关的新购置自用设备,明确排除二手设备、融资租赁设备和关联企业间划转转让设备,确保财政资金真正用于企业实质性技术改造投入。
三是规范资金审核监管。明确了区(市)初审、市级复审的两级审核机制,引入第三方社会中介机构重点核验,对存疑项目开展现场核查,并明确骗取套取资金行为的追责措施,确保财政资金规范、安全、高效运行。
五、政策解读机关及咨询电话
政策解读机关:枣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政策咨询电话:0632—3681079